3月12日,距離西名死者遇害己近一個月,廣東省公安廳轉發公安部的線索通告:馬加爵極有可能於2月17日下午乘火車離開昆明前往廣東,涉及的車次是2060次昆明至湛江和1166次昆明至廣州。
警方循著這些痕跡咬著不放,一路往南追。
3月15日晚上七點多,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派出所。值班民警胡崇軍接到報警,去菜市場處理一樁買賣糾紛,三兩下調解得差不多了。
正打算收隊,派出所打來電話讓他趕緊回去。
他跨進所裡,見到一位當地群眾。那人開口就說要舉報,說他看到了馬加爵。
“在哪?”胡崇軍急問。
“在後邊。”
“在那兒幹什麼?”
“在吃東西。”
胡崇軍一句廢話沒有,跨上舉報人的摩托車後座。他沒開警車,心裡多轉了一根弦:一是怕停車耽誤工夫,二是怕警車一響,嫌疑人跑了。
摩托車發動,他一路上催:“開快點,開快點!”風灌進耳朵裡,腦子裡早把最壞的情況過了一遍——那人身上可能有傢伙,真動起手來,自己穿著警服,這一帶的群眾是好樣的,看見了肯定會幫忙。
等胡崇軍趕到地方,其他趕來支援的民警也差不多同時到了。
胡崇軍一眼就看見了那個人——蓬頭垢面,坐在地上,手裡捏著半個饅頭,正往嘴裡送。
啃了兩口,又從垃圾堆裡撿起一個紅薯餅,小心地咬了一塊,然後把剩下的用塑膠袋包好,放進上衣口袋。
那張臉糊得不成樣子,汗漬、泥汙、草汁攪在一起,根本辨不出表情。他穿著一身藏青色衣褲,髒得看不出原來顏色,頭髮裡還夾著幾根枯草,整個人活脫脫一個流浪漢,或者說,像個瘋子。
胡崇軍逼近到不足一米的距離,這人抬頭看了他一眼,又低下頭接著啃。
胡崇軍盯了十幾秒,等他再一次抬起頭的時候,開口問:“你是哪裡人?”
那人嘴裡含含糊糊的:“嗯……啊……哎呀……嗯……”什麼也聽不出。
胡崇軍又問:“請出示你的身份證。”
他沒什麼反應,只是拎起隨身的帆布袋,站起來要走。
這個動作讓胡崇軍的懷疑一下子摁不住了——真瘋子不會有這樣的反應。
“別動。”幾名民警同時按住了他的肩膀,把他限制住,但沒有馬上給他戴手銬。
胡崇軍一面讓人通知領導,一面在心裡暗暗排了一遍:八九不離十了。
那時候正是老百姓吃完飯出來散步的時候,聽說可能抓到了馬加爵,人越圍越多,有的乾脆一路跟到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審訊室裡,燈管白得晃眼。那人坐在椅子上,頭髮結成一綹一綹的,臉上糊著一層汗漬混著泥道子的硬殼,根本看不出本來面目。
民警問話,他就含含糊糊地嗯啊幾聲,眼珠子轉著,想把這場面混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