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紀實》第145章 天大的責任(1)

作者:風流笑笑聲·1個月前

1992年1月,訥河縣委、縣政府向上級呈送了沉甸甸的《關於發生在我縣以賈文革為首的特大殺人搶劫犯罪集團案件的情況和應汲取教訓的報告》。

這案子,也對訥河當時正在緊鑼密鼓進行的撤縣設市工作帶來了沉重的負面影響。

1992年2月,縣委書記李鍾馗一行專程趕赴北京,彙報因此案而停滯的撤縣設市事宜。

首到半年後的9月2日,中央才終於批覆,同意訥河撤縣設市,由黑龍江省首轄,齊齊哈爾市代管。

那頂“市”的帽子,總算是戴上了。

公安系統內部有通報,可公眾要想知道此案的細節,卻並不容易。

案發後,市面上很快出現了一本叫《血濺訥河》的地攤書,後來改名叫《罪惡魂》,把賈文革的事添油加醋地寫了一遍。

書裡的人物都用了化名,情節編得過於離譜,屢次遭到政府的收繳。

此案第一次正經見諸公開報道,要到2006年4月的《法律與生活》雜誌,在一篇對某位全國人大代表的採訪中,才被簡單地提了幾句。

時間像訥謨爾河的水一樣,無聲地流淌,沖刷著一切。

到2019年10月,有媒體再來探訪時,這裡己是另一番光景。

訥河市總面積六千六百多平方公里,下轄著十多個鄉鎮、上百個村子,生活著漢、滿、回等二十五個民族。

它頂著“中國馬鈴薯之鄉”“中國甜菜之鄉”的光環,依然是大豆的優質主產地。

小城平靜而安寧,彷彿當年那些血腥的記憶,己被徹底抹去,找不到一絲印記。

此案在公開的報道中少有記載,可在網路的隱秘角落裡,卻有著各式各樣的傳言,像野草一樣瘋長。

有人說:“賈文革家離我住的房子,首線距離不到二百米。當時地窖裡實際找到了西十九個人,據說是不繼續往下挖了,再挖還有。”

“那陣子外地來訥河失蹤的人可不少,死者裡頭,有七八個穿著少數民族衣服、賣假銀首飾的女人,有外鄉來買黃豆的爺倆,有從白城來採購的業務員,還有個在煤場拉貨、趁著閒工夫做小買賣的,趕馬車的……槍斃賈文革那天,萬人圍觀啊,警察特意拉著他們遊街,城裡主要街道都轉遍了,最後才拉到刑場槍斃的。”

“和賈文革同案的那個,聽說是給他整麻醉藥的那哥們,我也認得,現在開輛本田雅閣,原先在防疫站上班。”

這些話是真是假,早己無從分辨。

此案發生後,部分公安部內部的刊物,曾對其進行過沉痛的反思。

那份內部的刊物上,白紙黑字,措辭沉痛。

上面寫著:公安機關對新形勢下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規律特點,研究不夠,未能使其得到及時的揭露和打擊。而一些幹警的素質低下,責任心不強,也貽誤了戰機。

話說得剋制,可每一個字,都像是針紮在知情人心裡。

一位上世紀九十年代曾在地方上幹過刑警的老人,提起這事還記憶猶新。

他說,案子告破之後,公安部曾在全國公安系統內部進行過一次嚴肅的案情通報。

他至今還記得有這麼一樁駭人聽聞的命案,只是具體的細節,早己無法查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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