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藥家鑫這個案子,案情本身確實不復雜,判決結果也沒什麼懸念——老實說,單就“案情”二字,可講的東西真不多。
但讓我放不下的,是案子背後那些被人忽略的事。
殺人案背後的故事,往往會撕開我們一貫的認知,所以我把那些鮮為人知的碎片一點點拼起來,想請大家一起,看看這件事的全貌。
那全貌裡藏著的殘酷和複雜,值得每個人靜下心想想。
去年10月20號晚上,快11點了吧,我開車去大學城見了個朋友,返回西安的路上,低頭換碟片的工夫,車身忽然震了一下。
我剎住車,藉著車燈一看,車頭前面倒著一輛電動腳踏車。
再下車一瞧,一個女的躺在地上,離我車也就兩三米遠,而且她正抬著頭,眼睛盯著我的車牌。
當時我心裡一下子就亂了,滿腦子只想著:她要是被撞殘了,這輩子就賴上我了。
一看周圍沒人,我也不知道怎麼的,鬼使神差就從身上摸出那把尖刀……把她殺了。
然後我開車跑了。
沒開多久又撞了兩個人,想再跑,被附近居民給圍住了,後來警察就到了。
這是藥家鑫自己對案發經過的講述。
而真實的經過,和他的描述,出入不大。
2010年10月20日夜裡,藥家鑫開著他那輛紅色雪佛蘭,車牌號陝A419N0,去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找女朋友。
晚上11點左右,他準備回市區。
車子開到西北大學長安校區西圍牆外面時,撞上了前面同向騎著電動車的張妙。
張妙倒地,呻吟不止,正掙扎著抬起頭,朝車頭方向看——她在記車牌。
藥家鑫慌了。
他怕張妙看到車牌以後找麻煩,腦子裡湧上來一個念頭:滅口。
於是他從隨身包裡掏出一把尖刀,對著躺在地上的張妙一連捅了八刀,首到她再也沒了動靜。
殺人之後,他駕車逃離現場,結果車開到翰林路南村口時,又撞傷了一名行人。
這次他想跑沒跑成,被周圍群眾堵住了。
交警大隊郭杜中隊的人趕來,暫扣了肇事車輛,做完筆錄,先讓他回了家。
兩天後,警察問他跟張妙被殺案有沒有關係,他說沒有。
再過一天,也就是10月23日,他在父母陪同下,去公安機關投案了,承認自己撞人之後殺害了張妙。
法醫鑑定結論是: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藥家鑫提起公訴。
3月23日,案子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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