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紀實》第148章 身世(1)

作者:風流笑笑聲·1個月前

張妙,1984年農曆八月十西生人,走的那年才26歲。

她家在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興隆街道北雷村,父親叫張平選,母親叫劉小倩。

張妙是家裡老大,底下還有一個妹妹張朗,一個弟弟張彪。

妹妹張朗一首替姐姐留著一樣東西——一張1998年小學畢業照。

照片上全班34個學生,19個女生,張妙站在最後一排中間,穿著一件老式紫色外套,人安安靜靜的,看不出什麼特別的。

可只有自家人知道,那年頭這個家有多難。

三個孩子都在上學,家裡進項少,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父親張平選為了撐起三個孩子的學業,常年跑很遠的山路做點小買賣,吃了多少苦,從來不說。

偏偏就是張妙小學畢業這年,出事了。

一天半夜三點多,張平選走夜路回家,騎的小車翻了。

這一翻,右腿骨折,腳踝上還硬生生掉了一塊肉。

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出院後又是三個月的柺杖,傷筋動骨一百天,人下不了地,更幹不了活。

屋漏偏逢連夜雨,治病前前後後花掉了兩萬多塊錢,張家就這樣背上了債。

張妙和張朗上初中的學費,是母親劉小倩挨家挨戶找親戚借來的。

這份錢來得有多難,姐妹倆在學校裡過得就有多寒酸。

每天早上六點起床,兩個人輪換著騎一輛腳踏車,趕到幾公里外的中學去。

張妙兜裡揣著家裡給的一塊錢伙食費,到了午飯時候,姐妹倆一人一個饅頭,就著鹹菜或者一點大醬往下嚥。

張朗後來跟人說起這些事,話裡帶著酸:“那時候我姐從來不吃早飯,她說自己飯量小,讓我多吃點。”

窮人家的孩子早懂事,可張妙的懂事,懂事得叫人心疼。

1999年夏天,初一剛讀完,她就跟家裡說自己不上學了,要減輕家裡負擔。

張平選夫婦一開始還堅持讓她繼續讀,可張妙鐵了心,死活不肯再去。

她才十五歲,就這樣離開了校園。

不上學了,張妙就在村裡試著做點小買賣,先賣饅頭。

農忙的時候,村裡人來不及做飯,能買幾個;可一到農閒,家家戶戶自己蒸,這生意自然就斷了。

家裡處處要錢,光等著哪行?

饅頭賣不下去,她又經人介紹去了菜市場——賣豬肉。

一個小姑娘,賣豬肉不光刀工得跟上,搬搬抬抬更是力氣活,張妙實在撐不住。

於是她又換,水果攤、冷飲鋪、奶茶吧,她幹了個遍,全是底層最辛苦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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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地經天來看人旁在,出付弟弟為姐姐,態常是輕男重方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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