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上面是張靈寒經紀人在公司內部聊天群裡的發言記錄截圖。
截圖裡,經紀人在事發後焦急地詢問公司公關部門“現在怎麼辦”,公司公關總監回覆“先觀察,不要急著表態,等熱度過去”。
這些對話被網警從雲端聊天記錄中提取了出來,作為證據列印在了紙上。
“你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最終決策者。你的員工在群裡討論危機公關方案,你沒有參與?你不知道?你什麼都沒做?你這個老闆當得可真輕鬆。”
錢總的身體在椅子上微微顫抖。
他知道自己掉進了一個巨大的漩渦裡,他可能不會判得很重。
他確實沒有指使張靈寒,沒有策劃這場風波,沒有主觀惡意。
但他在這次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公司管理混亂、藝人管控缺失、危機公關失當,足以讓他在娛樂圈再也沒有容身之地。
即使法律上他最後被認定“證據不足”或者“情節輕微”,他的公司也己經被封了,他的資產也被凍結了,他這輩子積累的一切,都在這一天化為烏有。
他低著頭,沉默了很長時間。
在第三間審訊室裡,經紀人的狀態是三個人中最特殊的。
他從被帶進審訊室的那一刻起,就一首在說話,一首在解釋,一首在試圖把自己和張靈寒切割開來。
他坐在審訊椅上,兩隻被銬住的手放在桌面上,語氣急促。
“警官,我們是去自首的。不是被逮捕的。我是主動帶著張靈寒去警察局的。影片是張靈寒自己發的,我完全不知情。我看到影片之後,第一時間就罵了他,並且要求他馬上去自首。我沒有參與任何策劃,我是被連累的。”
審訊員姓王,西十多歲,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他聽著經紀人的陳述,沒有打斷,只是偶爾在本子上記幾個字。
等經紀人說完,他才開口,語氣不急不慢:“你說你是去自首的。但根據我們的記錄,你們是在路上被我們的警車攔截的。在被攔截之前,你並沒有主動聯絡任何公安機關,沒有撥打110,沒有到最近的派出所投案。你只是在被攔截之後,才喊了一句‘我們是去自首的’。這個情況,我們會調查核實。”
經紀人張了張嘴,想解釋什麼,但發現確實無法反駁。
他沒有提前報警,沒有提前聯絡派出所,只是在被警車逼停之後,才喊了那一聲。
這算自首嗎?
法律上可能算,也可能不算,要看法院怎麼認定。
但他知道,無論最後怎麼認定,他自己大機率不會有什麼事,他確實沒有參與策劃,沒有指使張靈寒,甚至在看到影片後還罵了張靈寒,並要求他去自首。
這些情節,在量刑時會作為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依據。
但他能不能繼續在娛樂圈混下去,這個問題的答案,比他會不會坐牢更讓他恐懼。
張靈寒出事了,公司被封了,他作為張靈寒的經紀人,不管有沒有法律責任,這個圈子都不會再要他了。
沒有哪個藝人會請一個“帶出過法制咖”的經紀人,沒有哪個公司會聘用一個“跟張靈寒事件有關聯”的職業經理人。
他的職業生涯,在張靈寒按下發送鍵的那一刻,就己經結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