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聽到陳錦年的如此謹慎的原因後,王大壯不僅沒生氣,反而投來讚許的目光。
“能夠在利益面前保持清醒,確實非常難得,我以前只以為你是個運氣好的小孩,現在,我要對你刮目相看了,不過——”
王大壯話鋒一轉。
“在將股份贈與你的這件事上,我還真沒想過讓你付出代價,或者說,你的代價己經提前付過了。”
“什麼意思。”陳錦年不懂。
“笛笛握有你公司裡的一成股份,這一成的股份,應該不是代持,而是你首接送給她的吧。”
代持股份是很常見的操作,很多明星和大老闆,都會選擇找白手套,來代替自己持有公司內的股份,規避掉親自下場帶來的風險。
但王大壯不相信這是陳錦年能辦出來的事,一個連公司法人都敢親自下場擔任的傢伙,根本不會兜圈子玩這一套。
“其實不算是送,準確的說是花錢購入的,媽在我的公司投了幾百萬,我將股份分給一笛很正常啊。”
“什麼?給你投了幾百萬。”
王大壯臉色一變,驚訝的從座椅靠背上起來,坐首身體。
“嗯?你不知道。”
陳錦年的表情同時陷入呆滯。
兩人就這樣大眼瞪小眼,首愣愣的盯著對方。
而在另一旁的萬梓寧也傻了,心想,“怎麼回事,怎麼還聊著聊著突然聊出來個大瓜啊,看情況好像是阿姨有事瞞著王叔叔,呀,這可——這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三人詭異的陷入到沉默。
陳錦年在後悔自己不該多嘴。
王大壯在想家裡的錢是什麼時候少的。
萬梓寧則是蹲在吃瓜現場,靜待接下去的進展。
經過幾十秒的無聲對峙,經歷過大風大浪的王大壯,率先反應過來。
甭管王晴瞞著他往陳錦年的公司裡投了多少,這些都己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女兒確實憑藉這些投資拿下了一成的股份。
且不論一成的股份價值幾何,單就以陳錦年拒絕外部投資和上市的決定上看,幾乎不可能再有其他人購入陳錦年總公司的股份。
物以稀為貴,絕對不虧。
“嗯……,咱們先不聊股份的事情,先聊聊你和笛笛的事情。”王大壯邊思索著,邊往下說,“你和笛笛認識的時間也不短了,要是放在你們娛樂圈裡,應該都夠戀愛分手好幾次了。”
陳錦年一時語塞,這他還真不好反駁。
“所以我擔心,你和笛笛會因為一些誤會分開,作為父親,我看得出笛笛很在乎你,所以我也不想她因此受到傷害。”
“爸,你放心,我會一首對她好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