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堂制衡新規落地後,雖說還是沒法將手伸入緝事都內部,但是一拆為三,緝事都的勢力,還是有很明顯的衰弱跡象。
總體來說,官員們還是滿意的,認為鎖住了緝事都的獠牙。
有些事,確實沒法一口氣全辦成,凡事一步一步來,先拆分,後削弱,到最後徹底廢除,想達成這個目標,恐怕要歷經數代帝王。
但這些文官,卻不知道,緝事都被這麼一分權,那是顏面盡失,緝事都己經不再侷限於尋常貪墨受賄的細碎案子。
而且要專查官官相護,利益結黨,或是政令私改,上下包庇的一些大案,要案。
………………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梁朝內部好像又恢復了安寧,從承德九年六月開始,一首到承德十年三月,整整大半年的時間,天下太平,西海無恙。
但時間一到三月初三,緝事左都沈良一封密奏,連同上百份證據鏈,坐探的口供,以及牽涉此案的人員名單。
報復,這就是赤裸裸的報復,但人家報復的有理有據,是拿著證據說話。
對於沈良而言,這或許會對名聲有礙,但他不畏懼,只有辦成大案,要案,才能名動天下,甚至名垂青史。
到了他這個年紀了,不再進一步,那這一生,也就如此了。
這一案橫跨三省,連通京畿,牽連文武的大案,一上報,陳從進便勃然大怒,下令沈良全面清查,抓捕。
可以說,整個大梁朝野,都被此案所震動。
能稱的上大案的,那肯定不是簡單的官員貪汙斂財。
這是一場持續數年,自上而下的地方吏治舞弊,從更改田冊,到賦稅挪移,再到考核互相徇私的系統性朋黨弊案。
這往上追溯,其實也是亂世遺留下來的問題,連年的戰亂,讓以前的田籍很混亂。
在梁朝立國後,各地州縣官員,開始逐漸暗中勾結,形成了一張龐大的利益密網。
從地方縣令,主簿私自塗改田畝戶籍,將一些良田劃為荒田,以及免除賦稅。
而一些州府刺史,長史對此心知肚明,非但置之不理,反而收受地方孝敬,默許縱容。
而為了遮掩罪證,這些涉事的各州官吏,互通聲氣,每逢朝廷歲末考核,巡官巡察,便互相代為美言,虛報政績,劣績官員靠同僚包庇安然留任。
甚至連京官,都有人牽涉其中,形成了地方舞弊,州府包庇、中樞遮醜的完整利益鏈條。
不過,梁朝剛剛立國,這種結黨勢的腐敗,還不算十分的猖狂,都還是隱秘於下,還真不算大貪特貪的那種。
整個承德十年,從三月開始,一首持續到十一月底,長達九月的時間,緝事左都大力出動,抓了一批又一批的人。
當然,有的不全是涉及此案的,還有其他的犯罪,比如貪腐,偽造冤案再搜刮家產的,有私分稅糧的,還有擅自攤派徭役,偷偷加徵名目稅之類的。
這一波,屬於是摟草打兔子,順手一把抓了。
陳從進臨時授予緝事左都抓捕,審問的職權,因為御史臺,大理寺都有人牽涉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