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杏落滿京城》第106章 沈硯京視角(1)

作者:什麼時候能賺九個億·3個月前

他第一次見到她,是在一個秋天的下午。

那天他回老宅吃飯,車子拐進衚衕的時候,他靠在座椅上閉著眼,腦子裡轉著最近一筆投資的細節。司機按了一下喇叭,他掀開眼皮,看到了她。

她站在銀杏樹下,穿著米白色的針織衫,頭髮散著,手裡舉著相機。陽光從樹葉的縫隙裡漏下來,落在她身上,像一層薄薄的金色紗幔。她拍完一張,低頭看了看螢幕,又舉起來拍了一張,專注得像全世界只剩下了她和那棵樹。他隔著車窗看著她,看了幾秒。然後她朝車窗的方向點了一下頭,笑了一下,轉身走了。那個笑容很輕,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葉子,飄了一下就沉下去了。

他回到家,吃飯的時候金女士說“今天有個姑娘在門口拍照,長得真好看”。他夾菜的手頓了一下,沒有接話。吃完飯他站在院子裡那棵銀杏樹下,想起她站在樹下的樣子。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站在那裡想她,他和她之間隔著一面防窺玻璃,她不知道他在看她,她甚至不知道他是誰。他只知道他想再看她一眼。

那天晚上他讓方遠去查了。方遠把她的名字和照片發過來的時候,他靠在沙發上看著螢幕上那張臉,看了很久。安以舒,二十五歲,深城人,出版社編輯。他把手機扣在胸口,閉著眼,嘴角彎了一個很小的弧度。

他不是一個會一見鍾情的人。以前他覺得自己不會,現在他知道不是不會,是沒遇到。遇到她之後,他發現那些他以前覺得有意思的事情——酒局、應酬、來來去去的女人——都變得沒意思了。他還是會去俱樂部,還是會和何旭他們喝酒,但那些以前覺得沒什麼的場面,現在讓他覺得煩。不是煩那些人,是煩自己,煩自己為什麼要在這些無聊的事情上浪費時間。他想去接她下班。

他不知道她幾點下班,不知道她公司在哪。他讓方遠查了,方遠把地址發過來的時候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裡有好奇、有猜測,還有一點“老闆你是不是瘋了”的震驚。他沒有解釋,因為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了,他就是想去看她一眼。

他去了。車子停在她公司樓下,他坐在後座,隔著車窗看著那扇玻璃門。六點零三分,她從裡面走出來,揹著帆布包,低著頭看手機。她走路的樣子很好看,不快不慢,馬尾在後面輕輕晃著。他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街角,讓司機開車。第二天他又去了,第三天也去了。方遠終於忍不住了,問他“沈總,要不要我下去請安老師上來”,他說“不用”。方遠就不問了。他覺得自己有病,但他不想治。

何旭說“你是不是喜歡人家”,他說“沒有”。何旭說“那你天天去她公司樓下幹嘛”,他說“路過”。何旭笑了,笑得很大聲,“你公司在她公司反方向,你路過什麼?”他沒有說話,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何旭看著他那副死不承認的樣子,嘆了口氣,“行,路過,你繼續路過。”

第一次跟她說話是在故宮。那天下了雨,她站在一棵古柏下面拍照,沒有打傘。他撐著傘走過去,走到她身後,把傘舉過她頭頂。她轉過頭看著他,眼睛裡有一點驚訝、一點茫然,還有一點他讀不懂的東西,大概是被一個陌生人靠近時本能的警惕。他說“雨太大了”,她說“謝謝”。她說謝謝的時候嘴角彎了一下,他記得,和那天在銀杏樹下一模一樣。

他開始找各種理由見她。何旭問他“你是不是在追她”,他說“沒有”。何旭說“那你請她吃飯幹嘛”,他說“順路”。何旭說“你順路從北京順到深圳去了?”他看了何旭一眼,何旭舉手投降,不問了。他在追她嗎?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想見她,想聽她說話,想看她笑。她說話的時候喜歡用手比劃,說到開心的事眼睛會彎成月牙,說到難過的事會皺鼻子。他以前覺得這些小動作很幼稚,但她做起來,他覺得很好看。

她生病那次,是他第一次感到害怕。

以前他什麼都不怕,生意賠了不怕,專案黃了不怕,得罪了誰也不怕。她發燒到三十九度二,他手背貼著她額頭的時候,他的手在抖。他自己不知道,方遠後來說“沈總,你那天手一首在抖”,他才知道。他在醫院陪了她一夜,坐在床邊握著她的手,沒有閤眼。她醒來的時候第一句話是“你怎麼在”,他說“路過”。她笑了,笑得很輕,然後閉上了眼。他看著她閉著的眼睛、蒼白的臉、乾裂的嘴唇,在心裡做了一個決定——他不能再路過了。

在一起以後,他發現自己變了很多。

以前他一個人住,覺得挺好的,安靜,沒人吵。現在她不在的時候,他覺得房子太大了,大到不知道該怎麼辦。他會在沙發上等她回來,聽到門響心跳會快一拍,然後裝作在看手機。她換鞋的時候會先穿左腳再穿右腳,拖鞋是淺藍色的,她總是踢踢踏踏地走過來,窩進他懷裡,把臉埋在他胸口,說“今天好累”。他抱著她,下巴抵著她的發頂,覺得這間房子終於滿了。

她回深城的那段時間,他整個人都不對。何旭說他“像丟了魂”,程越說他“像被人欠了錢”,陸鳴說他“像老了十歲”。他什麼都沒說,他只是在想她。想她吃了嗎,想她睡了嗎,想她有沒有想他。他每天晚上給她發晚安,她回晚安,兩個字。他盯著那兩個字看了很久,想打電話,又怕她在忙,想發訊息,又怕她嫌他煩。他從來沒有這樣過,以前他從來不等人,現在他每天都在等。

她生病那次,他坐在手術室門口等了幾個小時。方遠給他送了咖啡,他沒喝;何旭給他送了飯,他沒吃;金女士打電話來問他“以舒怎麼樣了”,他說“沒事”。他不想讓他們看到他的手在抖,不想讓他們知道他怕得要死。病危通知書籤了以後,他走到樓梯間,跪在地上,頭抵著牆,在心裡求了一個他從來不信的神。“求你了,讓她活著。你要什麼我都給。”他不知道神有沒有聽到,但她活下來了。他從樓梯間出來的時候,方遠看到他褲子膝蓋上有灰,問他“沈總你摔了”,他說“嗯”。

女兒出生那天,他站在產房外面,聽到第一聲啼哭。

那個聲音很大,很響亮,像一道光劈開了他頭頂所有的陰霾。他想進去看她,但他怕自己進去了會哭,怕她看到他哭會笑他。他等了一會兒,等到自己不那麼想哭了,才推門進去。她躺在床上,懷裡抱著一個小小的、皺巴巴的嬰兒。她抬起頭看著他,笑了,“沈硯京,你看,她好醜。”他走過去看著那個醜醜的、紅紅的、哭得很大聲的小東西,伸出手摸了摸她的手。那隻手很小,比他的拇指大不了多少,但很有力,一下子攥住了他的手指,攥得緊緊的。他的眼淚掉了下來,她看到了,沒有說話,伸出手擦掉了他的眼淚。

他看著女兒一天天長大。從會翻身、會坐、會爬、會站、會走,到會叫爸爸、會自己吃飯、會跟媽媽頂嘴、會在他下班的時候跑過來抱住他的腿說“爸爸你回來了”。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是一個這樣的爸爸,會為了女兒半夜起來泡奶,會為了女兒學唱兒歌,會為了讓女兒多吃一口飯扮豬叫。何旭說“你現在一點不像沈硯京了”,他不生氣,因為他知道何旭說的是對的,他確實不像以前的沈硯京了。以前的沈硯京不會在週末帶女兒去動物園,不會在女兒哭的時候蹲下來哄她,不會在手機裡存幾百張女兒的照片。現在的他會,他甘願會。

那天晚上,安以舒和安予在客廳裡畫畫。他站在廚房門口看著她們,安予趴在茶几上,手裡拿著蠟筆,畫得滿手都是顏色。安以舒坐在地毯上幫她遞筆,兩個人頭靠著頭,不知道在說什麼。安以舒笑了,安予也笑了。他看著那個畫面,忽然想到很多年前第一次看到她的時候,她站在銀杏樹下,手裡拿著相機。他不知道她會變成他的妻子,不知道她會生下他的女兒,不知道他會變成現在這個人——一個會害怕、會等待、會在樓梯間跪著求神的人。

他以前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怕,現在他知道他怕很多事。怕她生病,怕她難過,怕她哭,怕女兒摔跤,怕女兒被人欺負。但他也知道了,這些怕不是軟弱,是因為他在乎。以前他不在乎任何人,所以什麼都不怕;現在他在乎了,所以怕。他心甘情願。

夜深了,安以舒把安予哄睡了,回到臥室。他靠在床頭看書,她爬上來窩進他懷裡。他把書放下,手搭在她腰上。她把臉埋進他的胸口,閉上眼,聲音軟軟的,“沈硯京,你今天怎麼一首在看我”。他沒有說話,低下頭在她的發頂落下一個吻。她蹭了蹭他的胸口,找了一個舒服的位置,不動了。他聽著她的呼吸聲,慢慢的,勻勻的,像一隻小貓在他耳邊打著呼嚕。他低頭看著她的睡臉,這麼多年了,她還是和第一次見到她時一樣好看。不,更好看了。

他關了燈,在黑暗中睜著眼。窗外深圳灣大橋上的燈還亮著,海面上的碎光像無數顆星星在水裡游泳。他的手放在她腰上,她的肚子一起一伏的,呼吸很輕。他在心裡說了一句話,沒有說出口——謝謝你那天下午走進那條衚衕,謝謝你站在那棵銀杏樹下,謝謝你朝我的方向點了點頭,謝謝你讓我看到了你。這些話他不會說出口,但他會用一輩子做給她看。

他閉了眼,嘴角彎著,慢慢地、一點一點地沉入了沒有夢的、安靜的、踏實的睡眠裡。她知道他愛她嗎?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但他知道,從那天下午開始,他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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