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杏落滿京城》第107章 安以舒視角(1)

作者:什麼時候能賺九個億·3個月前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個秋天。

那天我出差到北京,開完會不想回酒店,揹著相機在衚衕裡亂走,走到一條很窄的巷子盡頭,看到一棵銀杏樹。滿樹金黃,風一吹就簌簌地落,落了一地,踩上去軟綿綿的。我站在那棵樹下拍了很久,拍完低頭看螢幕,又抬頭繼續拍。一個阿姨開啟門問我“姑娘,拍什麼呢”,我說“拍樹”。她說“進來拍吧,院子裡更好看”。我就進去了。

後來我才知道那個阿姨是他媽媽,那棵銀杏樹是他出生那年他爸種的。我不知道,我只是覺得那棵樹的顏色太好看了,想把它留下來。我拍完照出來,在巷口差點被一輛車撞到。那輛車的車窗是深色的,我看不到裡面坐著誰,只記得它停了一下,然後緩緩開走了。我朝那個方向點了一下頭,算是道歉,轉身走了。後來他告訴我,他當時坐在車裡,隔著那面防窺玻璃看到我站在銀杏樹下,說“去查一下”。他說“去查一下”的時候語氣很淡,像在處理一件公事。但我知道,他不是在查一個專案,他是在查一個站在樹下拍照的人。

我從來沒想過會再見到他。北京那麼大,人那麼多,一面之緣的陌生人太多了,多到不值得記住。但我在故宮又遇到了他,那天下了雨,我沒帶傘,站在古柏下面躲雨,他撐著傘走過來,站到我身後。他說“雨太大了”,我說“謝謝”。我那時候不知道他是誰,只覺得這個人的聲音很好聽,低低的,沉沉的,像大提琴最低的那根弦被緩緩拉過。

我們開始見面,他開始找各種理由見我。何旭說他在追我,何旭說的時候他坐在旁邊端著酒杯沒說話。我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也許他也在想他是不是在追我,也許他也在想他為什麼要花那麼多時間在一個從深城來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走的女孩身上。後來他帶我去了一個私房菜館,介紹我認識何旭、程越、陸鳴。他朋友們看我的眼神很複雜,好奇、打量、還有一點“你是第一個”的驚訝。那時候我才知道,他從來沒有帶過別人來見過他們,我是第一個。那天晚上我靠在他肩膀上問他“你為什麼喜歡我”,他說“不知道”。我說“那你還喜歡我”,他說“就是不知道才喜歡”。

我們在一起以後,我很快樂。我很久沒有這麼快樂過了,一個人吃飯的時候很快樂,兩個人吃飯的時候更快樂。但我也會怕,我怕失去他,怕茶水間裡那些話是真的。林婉兒來找我的時候,她說“你身上有我的影子”,我沒有哭,也沒有生氣,只是覺得好笑。我心想,如果她是影子,那她應該站在我身後才對。

我回深城的那段時間,我以為我會很想他。我以為會茶飯不思、夜不能寐,但我沒有。我還是吃飯、上班、睡覺、和同事聊天,一切都正常。我差點以為自己不夠喜歡他,後來我想明白了——不是不想他,是太踏實了。我知道他會回來,知道他不會不要我,知道我們之間隔著太平洋和十二個小時也沒有問題。撕心裂肺是給不確定的人準備的,他不需要。後來他告訴我他為了我把總部從北京搬到了深圳,我問他“為什麼不告訴我”,他說“怕你有壓力”。我說“你現在告訴我我壓力更大”,他沒說話。我靠在他懷裡聽著他的心跳,想,這個人真的很笨,笨到做了這麼大一件事都不說。

我生病的時候,是他最難的日子。我自己其實沒什麼感覺,麻藥打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後來林晚告訴我他站在手術室門口站了七個小時,說他籤病危通知書的時候手在抖,說他一個人躲在樓梯間裡跪在地上,說他把拳頭砸在牆上砸出了血。我摸著他手上的疤,問他“疼不疼”,他說“不疼”。我說“你騙人”,他說“真的”。我握著他的手,想,以後我不能再讓他疼了。

安予出生那天,我從麻藥中醒來看到他坐在床邊,眼睛裡全是血絲。我說“你怎麼又醜了”,他哭了,眼淚順著我的手指往下淌。我第一次看到他哭得這麼厲害,不是那種無聲的、忍著的、紅了眼眶的哭,是真的、有聲音的、憋了很久終於憋不住了的哭。我說“你別哭了,再哭更醜了”。他握著我的手擦了一下眼睛。安予抱過來的時候小小的、皺巴巴的,他伸出手碰了碰她的手,她攥住了他的食指,攥得緊緊的,他的眼淚又掉下來了。我看著他掉眼淚的樣子,忽然覺得他很像我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在車裡隔著防窺玻璃看我,我不知道他在看,他不知道我在想什麼。但現在我知道了,他一首都在看,從始至終都在。

我以前覺得自己一個人也能過得很好。我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去醫院、一個人坐地鐵。我不覺得孤獨,不覺得缺什麼,我習慣了。但遇到他以後,我才發現原來兩個人一起吃飯更好吃,兩個人一起看電影更好看,兩個人一起坐地鐵更暖和。他不會說好聽的話,但他會在下雨的時候把傘往我這邊傾斜,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站在有車的那一邊,會在我睡著的時候幫我蓋被子。這些細碎的、瑣碎的、不值一提的事,他做了一輩子。

那天晚上安予睡了,我窩在他懷裡,他問我“在想什麼”。我說“在想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他說“你那時候不知道我在車裡”。我說“現在知道了”。他沒有說話,低下頭在我額頭上落了一個吻。我閉著眼,聽著他的心跳,想——如果那天我沒有走那條衚衕,沒有看到那棵銀杏樹,沒有走進那座院子,沒有在巷口遇到他的車,我會在哪裡?會在深城,會在出版社,會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坐地鐵。不會遇到他,不會有一個叫安予的女兒,不會知道什麼叫被人放在心尖上捧著的感覺。我很慶幸那天我走了那條衚衕。

他睡著了。他的手搭在我腰上,拇指還搭在我的手背上,那是他的習慣,睡著以後也會無意識地畫圈。我在黑暗中聽著他的呼吸聲,忽然想到他說過的那句話——他說“你在的地方就是家”。我以前不懂這句話的意思,現在懂了。他在的地方就是家,不管是在北京、深圳、香港還是倫敦,只要他在,哪裡都是家。

窗外的燈還亮著,我靠在他的胸口,想到很多年後我們會變老,頭髮會白,臉上會長皺紋,安予會長大,會離開家去很遠的地方。但我們會一首在一起,坐在院子裡的銀杏樹下曬太陽。那時候的我應該也會和現在一樣,握著他的手,不說話,只是聽風從葉子的縫隙裡穿過,看陽光碎成一片一片的,落在他灰白的頭髮上。

他永遠也不知道,我有多慶幸那天下午我走過了那條衚衕。但他不用知道,因為我會用一輩子陪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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