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畔繼續響起李景瑞的聲音。
“按你前面說的,我們各方面工作都做到位了,可還是會遇到一些極端住戶。”
“他們不聽我們講什麼法理情理、公共利益,甚至連補償方案也不聽。”
“但他們常年佔用公共樓道、私佔綠化帶,十幾年既得利益習慣了,現在統一要規整改造,哪怕一分錢不差地補償到位,他們依舊堅決阻工、躺地攔車,或是網路造勢、持續纏訪。”
“你剛剛提到保護性施工、行政審慎豁免,我想確認,司法確認完成之後,住戶依舊惡意阻工,我們具體的處置邊界在哪裡?”
“能不能驅離或固定證據?還是報備公安聯合維穩?後續一旦出現輿情,我們基層能不能完全免責?有沒有最新判例支撐?”
李景瑞這個問題帶出一連串問題,句句紮在基層痛點上。
他的話音落下,所有街道幹部、社群負責人、信訪一線人員全部凝神屏息。
如李景瑞所說,這些是他們年年背鍋、年年扣分、年年申訴無門的終極難題。
他們齊刷刷看向奚晚,希望也能像周成那樣幸運地得到解決方案。
奚晚微微頷首,“李主任,這個場景,最高檢2024第十五號指導案例專門釋法,邊界非常清晰。”
“第一,司法確認協議具備等同民事判決效力,雙方權責、補償標準、容忍義務全部法定固化。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阻礙合法民生工程施工,屬於妨害公共利益、拒不履行司法確認文書義務。”
“第二,處置流程三層閉環,完全免責。第一步,街道、住建、物業三方現場固定影片證據;第二步,基層法庭出具《強制執行告知催告書》;第三步,公安街面警力到場維持施工秩序,依法驅離妨害施工人員,全程合規。”
“第三,輿情與追責風險徹底歸零。所有前置程式、補償流程、司法流程全部完整留痕,行政機關己經窮盡所有調解、補償、司法手段,後續產生的所有輿情、糾紛、衝突,責任全部歸屬於惡意阻工方,行政機關、經辦幹部百分百審慎豁免,不問責、不扣分、不追責。”
她最後又補了一句,“濱州霑化2024年的案例,就是一模一樣的極端個案,最終保護性施工落地,住戶反覆複議、上訪、起訴,全部被法院駁回,信訪臺賬首接清零,基層零追責。我們可以完全照搬流程。”
這一句當即讓所有人補足了底氣。
李景瑞聽完,長長吐出一口氣,積壓一年的鬱結瞬間散開,臉上終於露出久違的輕鬆笑意。
“太好了,有這判例和明確的邊界,我們今年終於不用再無腦背鍋了!”
“說實話,幹基層這麼多年,第一次有人把我們到底能幹什麼、能幹到哪一步、幹什麼不違規、幹什麼不追責講得這麼透徹!”
他坐下的時候,身邊一排街道幹部紛紛低聲感慨,臉上都是如釋重負的神色。
緊接著,司法局法治稽核科的覃敏推了推眼鏡,也起身問道,“奚同志,《民法典》物權編、相鄰關係編,通篇強調物權平等保護、私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法條正文沒有任何一條文字明確寫明公共民生利益可以優先於個體適度私權折損。”
“你今天整套邏輯的核心支點,是公共利益優先、適度容忍義務法定。”
“我想請問,你憑什麼界定這種折損是‘適度’?界定標準是什麼?法理上位支撐是什麼?”
“如果後續有執業律師、法務從業者,以‘行政機關擅自限縮公民物權、突破民事上位法’為由提起層級監督、法治複核,我們的處置口徑如何站得住腳?如何避免全盤作廢?”
覃敏問的,是整場破局邏輯裡最容易被上級法治複核駁回的法理漏洞,也是司法局遲遲不敢出臺統一口徑的根本原因。
所以她這個問題一齣,會場氣氛瞬間再度凝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