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7……”老孫頭的手指在登記簿上慢慢滑動,停在某一頁,“林家案,三盒卷宗,2011年封存,封存在三號櫃。”
他拿著鑰匙,走到三號櫃前,開啟櫃門。櫃子裡空空蕩蕩。
老孫頭的眉頭皺了起來。
“不對啊,應該在這兒啊。”他彎下腰,往櫃子裡頭看,“三盒卷宗,這麼厚一摞,不可能憑空消失。”
陸沉淵和陳念兒對視了一眼。
“老孫頭,你再查查登記簿,有沒有人借走過?”陳念兒說。
老孫頭翻回登記簿前面幾頁,一頁一頁地往後翻。翻著翻著,他臉色變了。
“2012年3月15日,林家案卷宗被調閱過。”
“誰調的?”
老孫頭把登記簿轉過來,讓陳念兒自己看。
登記簿上,調閱人那一欄,填著一個名字:方明遠。
“方副支隊?”陳念兒看向陸沉淵,“他調閱卷宗做什麼?”
陸沉淵沉默了幾秒,然後說:“打電話叫他過來。”
方明遠十分鐘後到了地下一層。
“卷宗現在在哪?”陸沉淵問。
方明遠沒有首接回答,而是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鑰匙,走到檔案室最裡面的一排櫃子前,打開了一個與眾不同的櫃門。這個櫃子比其他的都小,鐵皮更厚,鎖更復雜,上面貼著一張泛黃的標籤:方明遠—個人保管。
他從櫃子裡取出三個檔案盒,整整齊齊地碼在桌上。
“林家案的卷宗,我2012年調出來之後,就沒有還回去。”方明遠的聲音很低,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沙啞,“我怕放在檔案室,哪天就找不到了。”
陸沉淵看著那三個檔案盒,沉默了很久。
盒子很舊,邊角磨損,但儲存得很好,沒有灰塵,沒有黴斑,盒脊上的標籤字跡清晰--“12·17專案(暫停偵查)”。那是他當年親手寫的。
“你保管了八年?”陳念兒的聲音有些發緊。
“八年零三個月。”方明遠說,“陸隊走之前跟我說,讓我盯著這個案子。我盯著呢。”
陸沉淵伸出手,拿起最上面那個檔案盒,開啟。
第一頁,是當年他親手寫的現場勘查記錄。紙張己經泛黃發脆,邊角有些捲曲,但他的字跡依然清晰--剛勁、有力、每一筆都像是刻進紙裡的。
他翻了幾頁,手指停在了某一頁。
那是鳶尾花指紋的放大照片。十年前的照片,畫素不算高,但那朵由指紋紋路自然形成的鳶尾花形狀,依然清晰得讓人心裡發寒。
“老孫頭,”陸沉淵合上檔案盒,“這三盒卷宗,我帶走。所有調閱記錄,重新登記。”
“好的陸隊。”
。面後在跟遠明方和兒念陳。去走外朝,盒案檔個三起抱淵沉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