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倭國敢違此約任何一款,視同撕毀天敕。則大明將:
1. 發水師焚燬大阪、堺、博多等所有港口;
2. 發陸軍登陸九州,依《漢書·地理志》舊名,復設“倭郡縣”,由大明流官首接管轄;
3. 盡誅豐臣氏九族,並所有參與侵朝之武將家族,男子皆戮,女子沒為官妓,絕其苗裔。
以上十條,非討價還價之資,乃天兵鐵蹄踏出之血路。
允,則苟存;
不允,則朝鮮境內,十五萬倭寇之血,當染紅朝鮮海峽。
限爾等二旬之內,匍匐簽字。
遲一刻,則神威大炮發言;
遲一日,則倭國諸島陸沉。
大明景運六年,十月十日,欽差經略遼東等處軍務 陳牧 諭”
三上雙手顫抖,那輕飄飄的帛書,彷彿重若千斤一般。
“陳經略,這.....”
陳牧輕輕擺手,打斷道:“貴使可知,朝鮮王派了多少波使者前來?”
“本院正因憐憫兩國百姓,不忍生靈塗炭,是本院力排眾議保住你在朝倭軍的性命,否則以貴軍在朝鮮的行徑,朝鮮還會讓你們有活著返回本土的可能?”
“此條約一字不改,一字不變,第一筆賠償銀兩到賬之日,包括宇喜多秀家在內的倭國將領會第一批啟程回國,以示誠意”
這哪是和約?
這是亡國契!
三上高橋看得渾身冰涼,抬頭看陳牧:“陳,陳部堂,這……這條件,關白殿下絕不可能接受!”
“那就打。”
陳牧笑眯眯的:“貴使,你是個明白人。漢城之役,你親眼所見。我大明火炮之利,可還入眼?”
三上啞口無言。
“回去告訴豐臣秀吉。”
陳牧斂了笑容,一字一句,
“這十條,是我大明的底線。他若接受,倭國國祚可續。他若不接受——”
“下次過對馬海峽的,就不是你這樣的使船,而是大明的戰艦利炮了。屆時,炮轟的也不是漢城,是大阪,是京都,是他豐臣家的天守閣。”
三上高橋頹然坐倒。
“給你三日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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