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退婚後,我轉手送她去教坊司》第六百五十一章 漢城條約(2)

作者:張三好·4個月前

若倭國敢違此約任何一款,視同撕毀天敕。則大明將:

1. 發水師焚燬大阪、堺、博多等所有港口;

2. 發陸軍登陸九州,依《漢書·地理志》舊名,復設“倭郡縣”,由大明流官首接管轄;

3. 盡誅豐臣氏九族,並所有參與侵朝之武將家族,男子皆戮,女子沒為官妓,絕其苗裔。

以上十條,非討價還價之資,乃天兵鐵蹄踏出之血路。

允,則苟存;

不允,則朝鮮境內,十五萬倭寇之血,當染紅朝鮮海峽。

限爾等二旬之內,匍匐簽字。

遲一刻,則神威大炮發言;

遲一日,則倭國諸島陸沉。

大明景運六年,十月十日,欽差經略遼東等處軍務 陳牧 諭”

三上雙手顫抖,那輕飄飄的帛書,彷彿重若千斤一般。

“陳經略,這.....”

陳牧輕輕擺手,打斷道:“貴使可知,朝鮮王派了多少波使者前來?”

“本院正因憐憫兩國百姓,不忍生靈塗炭,是本院力排眾議保住你在朝倭軍的性命,否則以貴軍在朝鮮的行徑,朝鮮還會讓你們有活著返回本土的可能?”

“此條約一字不改,一字不變,第一筆賠償銀兩到賬之日,包括宇喜多秀家在內的倭國將領會第一批啟程回國,以示誠意”

這哪是和約?

這是亡國契!

三上高橋看得渾身冰涼,抬頭看陳牧:“陳,陳部堂,這……這條件,關白殿下絕不可能接受!”

“那就打。”

陳牧笑眯眯的:“貴使,你是個明白人。漢城之役,你親眼所見。我大明火炮之利,可還入眼?”

三上啞口無言。

“回去告訴豐臣秀吉。”

陳牧斂了笑容,一字一句,

“這十條,是我大明的底線。他若接受,倭國國祚可續。他若不接受——”

“下次過對馬海峽的,就不是你這樣的使船,而是大明的戰艦利炮了。屆時,炮轟的也不是漢城,是大阪,是京都,是他豐臣家的天守閣。”

三上高橋頹然坐倒。

“給你三日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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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領....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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