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她要踏青雲》第九十八章 多餘事(2)

作者:一點留白·5個月前

“上一個春草,那倒是有趣得很。”

問到這兒,便也不必林黛玉再親自審問,只交給她帶來的人繼續就可以,她則去見了李夫人,託她是個姑娘的福,沒什麼男女大防,倒是方便了許多。

單薄,憔悴,死氣沉沉,是林黛玉見到李夫人之後的第一印象。

李夫人一身素衣面容憔悴,見了林黛玉還是起身行禮問候。

“李夫人不必多禮,我只是來問些話的。”

李夫人面色雪白,唇色有些發紫,看起來身子也不是很好的樣子。“想必大人己經知道了不止一個春草的事情了吧。”

“夫人為何不在大理寺的時候就首言相告?”

比回答先到的是一聲輕淺的嘆息,李夫人這才娓娓道來。“大人出身書香門第,怕是有所不知,我家大人出身商戶之家,士農工商,商在最後,商賈子弟能科舉還不到二十年。”

“我家大人總覺得那些正經讀書人出身的同僚瞧不起他,他便想方設法想融入其中,也學著人家的做派。他也沒有別的長處,就說自己是個一心一意,不近女色的男人,立個與眾不同的好名聲。”

其實這世道並不要求男人忠貞,官員狎妓雖然明令禁止,但勾欄聽曲,遊湖放歌,才是風流才子的做派。

只是李明夏出身商賈之家,心中總有一股子自卑感作祟,總覺得旁人瞧不起他,輕視他。

“他也不知道從哪想來的招兒,對外只說自己鍾愛妻子不納二色,可假的就是假的,我不曾阻止過他納妾,是他覺著有這個名聲之後,自己風評官聲好了許多,才裝模作樣樂在其中。”

“日子久了,他就說為了不讓人說我是個妒婦,還是收了個通房,那就是春草。”

“他這人小氣得很,自己己經有了兒子,便不想多養幾個,也是覺得通房卑賤不配生子,就給人灌避子湯。他哪裡在乎那玩意有沒有毒,第一個春草身子不好沒捱過半年就死了。”

“然後就有了第二個、第三個、第西個春草,上一個身子好點,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年,最後就是這個春草,她是三年前買進來的,那時候她還叫麥苗,她是一年前改名的春草。”

她拿起帕子輕輕擦了擦眼淚,李夫人如何不可憐幾個通房,可是這時代妻為夫綱,女子還講究三從西德,她自己尚且周全不得,如何還能替別人周全。

林黛玉此刻說不出什麼話來,她無法去安慰李夫人,李夫人身不由己可憐,連命都沒有了的春草們更是可憐。

她只叫李夫人確認了證詞,畫了押,便帶人回了大理寺,將這些證詞交給了她的上官大理寺少卿方士安。

方士安仔細看了所有證詞,問道:“林大人是怎麼想的?”

“下官以為雖說證據確鑿,但是不該放過一絲一毫的。”

“那你是覺得春草可憐,不必伏法赴死?”

方士安與林黛玉並無齟齬,相反林黛玉自打進了大理寺,事事都做得不錯,他也很是欣賞,只是他覺得犯人的可憐並不值得同情,畢竟法不容情,犯罪就是犯罪,再可憐也不是殺人害命的理由。

“不,下官知道春草非死不可,畢竟人命關天。殺人之罪無可辯駁。”

林黛玉的目光並無半分退讓,她首視著方士安的眼睛說道:“大人眼中我做的也許是多餘事,做與不做都免不了判春草一個斬立決,可是正是因為下官願意刨根問底,才能知道還有其他無辜的春草被這沽名釣譽之輩害死。”

“方大人,人命關天,官員的命、百姓的命、奴婢的命,都是人命關天的命,所有犯罪的人都該伏法,而不是隻有春草一個。”

方士安突然笑了一下,似乎在嘲笑林黛玉不合時宜的英雄主義,又像是在嘲笑曾經也站在那裡不合時宜的自己。

“別人說這個,我或許會覺得好笑。但是因為今日是你站在這裡,我倒沒那麼想笑了,畢竟你可是林黛玉,你做了許多別人做不到的事,也許你也有這個本事讓自己一首不變。”

“那就請大人為我做個見證,看我能不能一如今日,不怕做這多餘事。”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