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不代表我忘了。我不會忘了第一次見你的樣子,不會忘了你在‘隨遇’上發的那張照片——只有半張臉,眼睛彎彎的,在笑。那是我見過最好看的笑,不是因為你的眼睛好看,而是因為你在笑的時候,好像世界對你來說是一件很開心的事。
後來我知道世界對你沒有那麼開心,但你笑的時候,還是會讓我覺得,世界也許可以很開心。你教過我的那些事,我現在都還記得。你較我溏心蛋更好吃,牛奶要熱到剛好能入口,吵架的時候不能冷戰,生氣了要在一小時內和好。
你說這些的時候,我覺得你太較真了,生活哪有那麼多規矩。現在我才知道,你不是較真,你是在教我怎樣愛你。
我以為那些事不用學,愛一個人是天生的,後來我發現不是。愛一個人是後天習得的,是一種能力,不是一種本能。我沒有那個能力,你教了我的,我沒有學會。等我想學的時候,你己經不教了。這是我這輩子最遺憾的事,不是分手,而是你教了我,我還是失去了你。如果你還在上海,會不會——不問了。沒有如果。”
他刪掉了最後一行。
那行字像是最後一根稻草,他不敢留著,怕自己真的按下發送。他把那段文字看了又看,手指懸在傳送鍵上方,那個綠色的按鈕在螢幕底部亮著,像一個在說“按我吧”的誘惑。
他盯著它看了很久,久到眼睛發酸,久到手機螢幕自動熄滅,黑暗中只剩他映在黑色玻璃上的臉——疲憊的、蒼白的、眼眶發紅的、沒有人會心疼的臉。
他沒有按。不是因為他不想發給她看,而是因為他忽然想到,她看到這條訊息的時候會怎麼想。會覺得自己被糾纏了吧?會覺得這個男人怎麼還沒放下吧?會皺著眉頭、把手機放遠一點、嘆一口氣、然後劃到下一個對話方塊吧?
那個畫面太清晰了,清晰到像是他親眼看到的。他不想成為那個讓她嘆氣的人,他己經是那個讓她哭著離開上海的人了,至少別再讓她覺得煩。
他退出了對話方塊,打開了通訊錄。她的號碼還在,存的名字是“她”,只有一個字。他知道不應該再打這個電話了,但他還是點開了。撥號鍵在螢幕底部,綠色的,跟傳送鍵一樣的顏色。他的手指懸在上面,像一個人站在懸崖邊,往前一步是深淵,退後一步是安全,但他不知道該往哪裡走。他閉上眼睛,按了下去。
響了一聲,兩聲,三聲。
然後他掛了。
他沒有等到第西聲,因為她不會接的。
就算她接了,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說“我看到你在上海了,我想見你”?他愛不愛她,跟她己經沒有關係了。他愛她,是她不需要知道的事。
他握著手機,坐在黑暗裡,很久。
窗外的路燈滅了,天快亮了。他忽然想起第一次送她回家的那個晚上,他開著車,她坐在副駕駛座,靠著車窗,睡著了。
他等紅燈的時候看了她一眼,路燈的光從車窗外落進來,落在她的臉上,她的睫毛很長,微微顫著,像蝴蝶的翅膀。他那時候在想什麼呢?他在想,如果時間停在這一刻就好了。
她不用醒過來,他不用送她到樓下,他們不用面對任何現實的問題。她就這樣睡在他旁邊,一首睡下去。他那時候不知道,時間真的會停。停在她從上海虹橋機場離開的那一天,停在他在17樓望著她離開的背影那一天,停在她給了她兩天時間說挽回他說了好的那一天。
從那一天起,時間就停了。他站在原地,看著她越走越遠,遠到他伸出手都夠不到,遠到他喊她的名字她都聽不見。但她聽不見不是因為她走遠了,是因為她不再聽了。
他開啟手機,看了一眼他刪刪改改了一整晚的那段話。他沒有發出去,以後也不會發了。那些話會留在這部手機裡,留在他心裡的某個角落,也許某一天他會刪掉,也許不會。
他把手機放在桌上,站起來,走到窗前。天己經灰濛濛地亮了,上海的日出跟北京不一樣,北京的日出是乾脆的、利落的,太陽從東邊跳出來,一下子就照亮了整個城市。上海的日出是黏糊的、拖沓的,光從雲層的縫隙裡一點一點地滲出來,像一個在猶豫要不要醒過來的人。
他拉開窗簾,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忽然想起她說過的一句話——“陳序,你這個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你永遠不會在錯誤的時候打電話給我。”
他當時不知道她是什麼意思,現在他知道了。她一首在等他在錯誤的、不合時宜的、衝動的、不計後果的時候給她打電話。但她等了他,他卻一次都沒有打過。
他只會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說對的話,做對的選擇。但愛一個人從來就不是一個“對”的選擇。愛一個人是衝動的、盲目的、不計後果的。他從來沒有為她衝動過一次。他現在所做的,就跟他從來沒有撥出的電話一樣,都是遲到的衝動。而遲到的東西,跟沒有來過,是一樣的。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睡著的。他只知道當他醒來的時候,太陽己經很高了,陽光從沒有拉嚴的窗簾縫隙擠進來,落在他的臉上,刺得他眯起了眼睛。
第二天了,他又一次錯過了最好的挽回時機。
喬楣,你有沒有在重回上海的時候有那麼一刻想起我。如果有,那你能不能給我一點點訊號,給我一個衝動的理由。只要你給了,我就會奮不顧身。
陳序摸了摸排旁邊冰冷的床單,真蠢啊,這個動作,自己己經再也沒有資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