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遠把手機放到茶几上,讓彈幕繼續滾動,自己則靠回沙發,眼睛盯著電視。
辦公室裡安靜了下來。
只有電視裡傳出的現場音,和窗外魔都夜晚的車流聲。
所有人都等著那個第一個音符落下的瞬間。
時間倒回一週前。
魔都,星辰娛樂辦公室。林辰坐在窗前,面前是那架沈雨桐送的電鋼琴。唐傑推門進來,手裡拿著節目組剛發的賽制說明。
“自由創作賽,不限主題,不限風格。”唐傑把檔案放在桌上,“你打算寫什麼歌?”
林辰沒有回答。他的手指在琴鍵上輕輕按下一個音,Do——長音,在安靜的房間裡迴盪了很久。
他在想一個問題。
這個世界的華夏樂壇,最缺的是什麼?不是技巧,不是旋律,不是嗓音。這些都不缺。音樂學院裡有一堆技巧精湛的畢業生,錄音棚裡有一堆嗓音漂亮的歌手,企鵝音樂上有一堆旋律順耳的口水歌。但這些東西加在一起,沒有靈魂。
這個世界的音樂,太乖了。
所有人都規規矩矩地寫著差不多的歌,唱著差不多的調子,表達著差不多的情緒。沒有人憤怒,沒有人嘶吼,沒有人把自己撕碎了攤在舞臺上給所有人看。
林辰的手指落在琴鍵上,開始彈奏一段旋律。那不是他創作的,是地球上黃偉文寫的、C.Y.Kong譜的、陳奕迅唱過的——那段旋律,叫《浮誇》。
“有人問我,我就會講,但是無人來。”
他輕聲哼著這幾句,手指在琴鍵上越彈越快,情緒一層一層地堆疊,像一個人在黑暗中一點一點地失控。
唐傑站在旁邊,聽著這段從未聽過的旋律,雞皮疙瘩起了一身。
“這首歌,”唐傑的聲音有些發緊,“你確定要在第一輪唱?”
“確定。”
“會不會太……冒險了?第一輪大家都求穩,你唱這麼炸的歌——”
“正因為大家都求穩,我才不能求穩。”林辰停下手指,轉頭看著唐傑,“這個世界的樂壇,需要有人告訴他們,音樂可以不乖。”
唐傑張了張嘴,最終沒有反駁。他不懂音樂,但他懂林辰。這個人決定的事情,從來不會改。
那天晚上,林辰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沒有開燈。
他想起了蘇婉。不是恨她,是想起了她代表的那種東西——用感情換資源,用身體換機會,用一切可以交換的東西交換所謂的“成功”。她不是一個人,她是一個現象。在這個沒有底蘊的世界裡,沒有人教過她什麼是“值得”,什麼是“不值得”。因為沒有經典,所以沒有標準。因為沒有標準,所以一切都可以被交易。
林辰想起了這個世界的樂壇。那些口水歌、那些流水線生產的旋律、那些用錢砸出來的熱搜,它們存在的意義不是表達,是佔有——佔有流量、佔有注意力、佔有聽眾的耳朵。
他不想成為那樣的人。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窗外魔都的夜景。霓虹燈在遠處閃爍,車流像一條發光的河。
他想起了一句歌詞——“我非你杯茶,也可盡情地喝吧,別遺忘有人在為你聲沙。”
這首歌,就是他對這個世界的回答。你們可以忽視我,可以遺忘我,可以用口水歌淹沒我。但我會唱,我會用盡全力地唱,我會唱到聲沙,唱到你們不得不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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