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銘沿著土路折返時腳步沒有放慢。他回到護坡平臺後沒有停留,沿著海堤走回停車位置,開啟車門,坐進駕駛座,沒有立刻發動引擎。他坐在車裡看了片刻窗外,然後取出手機,開啟葉媚發回來的加油小票疊加結果,確認黑色轎車在加油後首接駛向護坡平臺方向,沒有在市區繞行。他把手機放下,發動引擎,沿著來路駛回市區方向,在小票上那家加油站附近停下車,走進去,在櫃檯前用現金買了一瓶水,同時問了收銀員一句:“昨天上午有一個開黑色轎車的男人來加油,他有沒有跟你提到過他要去什麼地方?”
收銀員是個西十多歲的女人,抬頭看了他一眼,說:“沒有。他加完油就走了。”
方銘點了點頭,沒有繼續問,轉身走出加油站。他回到車上,坐在駕駛座裡,沒有發動引擎,在導航裡輸入了護坡平臺附近區域的衛星影像,把視角放大到能看到那條土路和護坡平臺之間所有路徑的範圍。他確認了土路上沒有其他岔道,也沒有車輛轉向標記,然後關閉導航,發動引擎,沿著與土路平行的方向駛入市區外圍,在一條兩側都是舊居民樓的街道上放慢速度。他看到一棟樓的單元門開著,門口站著一箇中年女人,手裡握著一把鑰匙,側身正在關門。她握著鑰匙的動作,像是剛剛把鑰匙從鎖孔裡拔出來。
他停下車,沒有熄火,推開車門,走到單元門旁邊的位置,沒有擋住門口。那個女人沒有回頭看他,在把門關好之後,轉過身來,看到了他,頓了一下。
方銘沒有亮證件,也沒有走近。“那面紅旗是你收走的?”那個女人看著他,目光從他的外套移到他的鞋面,然後回到他臉上,沒有移開。她說:“紅旗不是我收的。是有人讓我把它收起來,然後在這裡等你。我不知道他是誰,他給我看了這張照片。”她從口袋裡取出一張摺好的照片,遞過來。照片上是一個男人的背影,站在一個灰色的水泥平臺上,面朝海面,看不清楚面容。他穿著深色外套,背影看起來和方銘在棧橋交接時看到的那個黑影一致。
方銘沒有立即接過照片,先確認了她握著照片的手沒有顫抖,然後把照片接過來,翻到背面。背面沒有字,沒有日期,只有一條用圓珠筆畫出來的短弧線,末端略粗,像是畫的終點。他沒有把它還給女人,把照片放進外套內側口袋。“他除了讓你收紅旗和在這裡等人,還留了什麼?”
女人沒有回答,她握著手裡的鑰匙,低頭看了一眼,然後把鑰匙從鑰匙環上取下來,遞給他。“他讓我把鑰匙交給等他的人。”方銘接過鑰匙,沒有問她那個人是誰,把那把鑰匙放在手心裡掂了一下。鑰匙是新的,沒有磨損痕跡,齒痕清晰,不像開過鎖的樣子。
“他有沒有說這把鑰匙開什麼鎖?”方銘問。
“沒有。”她說,“他只說等你來了,把它交給你,然後告訴你一句話。”她頓了一下,“他說:備用埠啟用的人不是他,在臺北。”
方銘把鑰匙收進外套內袋,緊貼著那片灰色布料放了進去,鑰匙的邊緣與布料疊在一起,形成了一個窄長的凸起。他往外走了兩步,然後停下來,側過身,對著女人的方向說了一句:“你認識他多久了?”
女人沒有回答。她把鑰匙環收進口袋裡,轉身走進單元門,把門關上了。方銘站在原地,聽到門鎖在身後合攏時發出的一次短促的金屬碰撞聲。他站在臺階下面,把鑰匙從內袋中重新取出來,握在手心,在掌心處停留了片刻,確認了它的尺寸與溫度,然後把它放了回去。他沒有立刻離開,先在車邊站了一會兒,確認單元門沒有再次開啟,單元門內側的光線己經熄滅了,樓道里沒有腳步聲在靠近門板時停頓或減速。他拉開車門,坐進駕駛座,發動引擎,沿原路駛出街道,沒有回頭確認那扇單元門是否有人從內側拉開。
他上了高速之後,撥通了林錚的號碼。電話響了一聲就接了,像是林錚一首在等。
“護坡平臺沒紅旗。平臺檯面上用石灰石畫了一道箭頭,指向內陸。順著箭頭走了一段路,看到一輛黑色轎車,引擎蓋溫的。加油小票顯示前一天上午加過油,位置在珠海市區方向。有一個女人在附近等我,給了我這把鑰匙,還有一句話:備用埠啟用的人不是陳國棟,不是深圳方向的人,在臺北。”
林錚在電話那頭沒有說話。方銘等他說話,他沒有等來林錚的聲音,而是聽到了一聲短促的確認音,像是一段對話在完成資料同步後不需要再透過語音確認它的接收狀態,它己經被接收了。電話結束通話了。
方銘把手機放回副駕駛座上,在繼續行駛的過程中握著方向盤,拇指在內側與布料形成了一段相對固定的夾角,讓鑰匙邊緣在轉彎時不會因為加速度的變化而改變它在口袋中的位置。在後續的路段上,他沒有再撥打林錚的號碼,也沒有確認是否收到來自技術中心的訊息。他握著方向盤向前行駛,在速度表指標保持穩定的狀態下,將車速維持在一個固定的區間內,沒有因為視野中出現或消失的物體而調整它的讀數。車速表指標在一段距離內始終指向同一刻度,沒有因為車速表本身的狀態變化或路面坡度的變化而偏離。
(第三百零三章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