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時剛過,縣衙門口的鼓被人敲響了。
不是拍,是用拳頭一下一下砸的。鼓聲悶而沉,在清晨的街道上傳出去很遠,隔著半條街都能聽見。
丁武看到婦人好心提醒說,“這位小姐,鼓旁邊有鼓槌,不用拳頭的,拳頭沒棒槌好使。”
婦人偏頭一臉悲憤,“差大哥,民婦有天大的冤屈,我就是要用拳頭,我用我的雙手,替我相公討個公道。”
沈丘看向婦人,“你可以進去了。”
張雲濤剛端起茶碗,聽見鼓聲沒有放下,端在手裡喝了一口,才擱下。
他走出簽押房,穿過前院。堂下站著幾個人,師爺徐才正站在門口,正要開口問話,看見張雲濤出來,側身讓開了。
敲鼓的是一個年輕婦人。穿著灰布衣裳,袖口打著補丁,頭髮用一塊舊帕子包著,身上沒有首飾,但腰挺得首。
她跪在堂下的青磚地面上,面前放著一卷用粗麻繩紮好的狀紙,一看就是反覆翻折過。
她沒有抬頭,就那麼跪著。
張雲濤在堂案後面坐下來,目光從她身上移開,落在師爺手裡那捲狀紙上:“遞上來。”
徐才正彎腰拾起狀紙,雙手遞到案上,退到一旁站著。他站在那兒,手指在袖口裡輕輕捻著,像是在盤算什麼。
張雲濤解開麻繩,展開狀紙。紙上的字寫得不算好,筆畫粗重,像是用盡了力氣按在紙上寫的,有的地方墨跡洇開了,字有些模糊。
他從頭看到尾,看完之後把狀紙合上,放在桌案正中央,目光落在堂下跪著的人身上:“你叫什麼名字?”
“民婦周趙氏。夫家姓周,孃家姓趙。”
“你狀告何人?”
“告城南周家。周家在桃江經營藥材,家中排行第三的周有利,為擴寬自家宅院,強買民婦家祖宅。
民婦丈夫不答應,他們便屢次上門威脅恐嚇。丈夫去周家說理,被周家家丁打成重傷,抬回家中三日便去了。
周家反告民婦丈夫私闖民宅,要民婦賠償損失。”
堂下安靜了一瞬。周家,藥材行,城南。張雲濤的手指在桌案邊緣停了一下,目光落在堂下跪著的人身上:“他打你丈夫的時候,有證人在場嗎?”
“有。街坊鄰居都看見了。但沒有人敢出來作證。周家在桃江勢力大,底下的人說了,誰作證誰就是同夥。”
“你丈夫被打之後,報官了嗎?”
“報了。當時的值班衙役來了一趟,看了一眼,說‘私闖民宅,被打活該’,轉身就走了。後續去縣衙遞過兩次狀紙,都沒有收。”
她抬起頭來,眼睛平靜,“這一次,民婦聽說新來的知縣貼了告示,而且是新來的縣令,聽說上午辦案公正,說可以擊鼓遞狀,所以來了。”
張雲濤把狀紙重新展開,又看了一遍。
狀紙的末尾附了一行小字,是後來添上去的,,“周有利己於五日前放出訊息,說民婦若再告,便連民婦母子一併送官。”
“你有幾個孩子?”
“一個。五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