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巴吉的眼睛 “唰” 地一下就亮了,她差點原地跳起來,伸手就要去抓阿德里安的胳膊,又在半路上硬生生停住,改成用力攥了攥拳頭。
“太好了!” 她轉身就往走廊盡頭跑,差點撞到拐角處的鎧甲雕像。
阿德里安伸手扶了一把晃悠悠的頭盔,看著她風風火火的背影,無奈地搖了搖頭。
果然,格蘭芬多的行動力永遠比腦子快半拍。
其實歷史上冒出過 “讓麻瓜也能用魔法” 念頭的鍊金術士不算完全沒有,但最後全都無一例外地以失敗告終,哪怕是阿德里安對自己的天賦極為自信,也沒底氣說自己二十年內能啃下這塊硬骨頭。
不過好在他從一開始就沒抱這種不切實際的期待——事實上,他根本不在乎麻瓜能不能用上魔法。
他真正答應布巴吉這個理想主義者的唯一原因,是他很想知道,當 “如果麻瓜也能使用魔法” 這個事情砸在所有人臉上時,整個固步自封的巫師界會變成什麼樣子。
就當在蒐集魂器之餘找個長期消遣,慢慢磨洋工就行。運氣好十幾年出個半成品,運氣不好也沒什麼損失。
當然,這話絕對不能讓布巴吉知道。
他剛鬆了一口氣,準備回自己的辦公室小憩一會,一個帶著濃郁薰衣草香水味的身影就湊了過來,親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德里安!我的老朋友!” 洛哈特笑得一臉燦爛,露出一口潔白得過分的牙齒,“我剛才都聽到了!真是太精彩了!”
阿德里安不動聲色地往旁邊挪了半步,拉開了安全距離。
“你的那個小發明,簡首是天才之作!” 洛哈特誇張地揮舞著手臂,“把魔法和槍械結合在一起!多麼有創意的想法!我早就說過,鍊金術不應該只是那些老古董躲在地下室裡搗鼓的玩意兒,它應該走向大眾,服務於所有巫師!”
阿德里安面無表情地 “嗯” 了一聲。
“說起來,我對鍊金術也頗有研究呢。” 洛哈特得意地挺了挺胸,整理了一下自己絲絨長袍的領口,“你知道嗎?我曾經在埃及用鍊金術修復過一座三千年歷史的法老面具,還因此獲得了國際鍊金術協會的特別表彰!我甚至還寫過一本關於現代鍊金術應用的書,叫《點石成金:我的鍊金術冒險》,銷量非常好!”
阿德里安在心裡翻了個白眼。
自從洛哈特入職面試那天起,他就把這傢伙寫的十幾本書全買了下來 —— 為此花了他整整西十個加隆,現在想起來都心疼。
平心而論,書裡偶爾會夾雜一兩個還算有意思的冒險邊角料,但剩下的百分之九十,全是洛哈特各個角度的自拍和變著花樣的自我吹捧。
至於這本《點石成金》,更是其中的集大成者,說白了就是把中世紀最基礎的鍊金術入門手冊抄了一遍,換了個花裡胡哨的燙金封面,專門糊弄那些沒翻過古籍的普通巫師罷了。
“是嗎。” 他敷衍地應了一聲,腳步不自覺地加快了幾分。
“當然!” 洛哈特絲毫沒有察覺到阿德里安的敷衍,反而興致更高了,他快步跟上阿德里安的腳步,喋喋不休地說著,“所以如果你在研發過程中需要任何幫助,隨時可以來找我!不管是材料方面,還是理論方面,我都能給你提供最專業的指導!”
“畢竟,” 他撩了撩自己精心打理過的金髮,“像我們這樣的天才,就應該強強聯合,一起創造魔法史上的奇蹟!”
阿德里安一路 “嗯”“哦”“是嗎” 地敷衍著,心裡默默數著洛哈特己經說了多少個 “我”。
數到第三十七個的時候,他們終於走到了洛哈特的辦公室門口。
“太好了,終於到了。” 阿德里安在心裡鬆了一口氣,正準備開口告別,辦公室裡突然傳來一陣 “噼裡啪啦” 的響聲,伴隨著幾聲尖銳的吱吱叫。
阿德里安挑了挑眉:“裡面是什麼?”
洛哈特臉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隨即又換上了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他故意壓低了聲音,對著阿德里安眨了眨眼:“哦,這個啊。這是我給二年級學生準備的一個小驚喜。”
“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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