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靜安把寫完小說的事情,跟靜禹說了。
靜禹高興地說:“我回到長春,就幫你聯絡出版社。”
弟弟的話,讓靜安心裡充滿了希望。
在母親家裡住了一宿,初一早晨,靜安就匆匆地回家,想繼續修改小說。
可她萬萬沒想到,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
昨晚家裡沒有人,沒有燒爐子,窗戶上都結了厚厚的冰。
靜安早晨回去,燒上爐子,房間一熱,窗戶上的冰就融化了,融化的水淌在窗臺上。
靜安拿著抹布擦拭桌子上的灰塵,就把桌子上的小說稿隨意地丟到窗臺上——
結果,玻璃上淌下的水,把小說稿全泡了……
等靜安發現,己經泡溼了兩三本,靜安氣哭了!
她恨自己怎麼這麼笨,寫好的小說,還能被水泡了!
她趕緊把小說一頁一頁地撕下來晾曬。
又怕小說粘到桌子上,她又匆匆跑到食雜店買了小夾子,把撕下來的稿子,都夾在屋子裡的晾衣繩上。
但是,很多紙上的字跡都模糊,看不清。
靜安一陣心酸,眼淚撲簌簌地又掉了下來。
她做點事兒,咋這麼難呢!
趁著剛寫完,那些故事還在靜安的頭腦裡熱乎著,沒有遺忘,她又用了一週時間,把泡溼的小說,貪黑熬夜地重新寫下來。
好在這是初稿,還要修改。要是修改好的稿子被水泡了,靜安就得被自己氣個倒仰兒。
過完年,冬兒從爸爸家回來,一進屋,就看到繩子上夾著一張一張的稿子,她奇怪地問靜安:“媽媽,你把小說洗了,晾上了?”
女兒的話,反倒把我靜安逗樂。
孩子的話,就這麼天真可愛。讓成人覺得世界是明亮的,溫暖的。
女兒回來,靜安帶著冬兒去逛百合超市。拿著顧先生給的購物卡。
那是她擁有的第一張購物卡,裡面有500塊錢。
這張購物卡,靜安花了兩個多月才花沒。百合超市的三樓賣女裝,靜安相中了一件紅色的套頭衫,她用購物卡買了下來,算是送給自己的新年禮物。
這件紅色的套頭衫,靜安穿了十多年。她體型沒有變,衣服倒是洗白了。
因為她常年坐在桌前寫作,衣服的兩個胳膊肘都磨薄,有一次冬兒拽她袖子,只聽刺啦一聲,胳膊肘撕破了一塊。
……
李老師的約稿,靜安認真對待。她寫了兩篇文章。一篇寫的是《撫養費》,一篇寫的是《被水泡糟的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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