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裡沒有桌椅,只有一塊粗糙的斷案石。
朱樹坐在後面,手裡捧著那份剛剛被朱玉改過的《爛柯律》草案,卻覺得那薄薄的幾頁紙比萬斤巨石還要沉。
草案上,大哥朱玉用硃砂筆粗暴地劃掉了“盜竊罪”那一條,旁邊批了八個字:“凡盜糧者,入礦抵工。”
這不是律法,這是慈悲。可對於從小熟讀律法、信奉“法不容情”的朱樹來說,這簡首是對規則的踐踏。
“帶犯人。”朱樹的聲音有些發飄。
兩個衙役押著一個瘦小的身影上來。那孩子叫阿醜,十二三歲,肋骨像搓衣板一樣根根分明。他手裡還死死攥著那半個發硬的饅頭,即使被按跪在地上,眼睛也惡狠狠地瞪著朱樹,彷彿隨時準備撲上來咬一口。
也是這孩子運氣不好,正好遇見了巡街的朱老二朱樹。
圍觀的人群圍了裡三層外三層。大家都想看看,新官上任,這偷糧的大罪到底怎麼判。
朱樹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翻開案卷:“阿醜,廟街人,於今日午時,潛入糧倉,竊取官糧饅頭一枚。證據確鑿,你可認罪?”
阿醜梗著脖子:“認!我妹快餓死了,我偷給我妹吃!要殺要剮隨你!”
人群中一陣騷動。有人嘆息,有人指指點點。
按照舊律,哪怕是一枚饅頭,只要是“官糧”,那就是斬立決或者流放的重罪。朱樹看著那張稚嫩卻倔強的臉,腦海中兩個聲音在打架。
一個聲音說:“法不容情!若此例一開,人人皆以家貧為由行竊,爛柯山秩序何在?神主基業何在?”
另一個聲音卻是朱玉剛才那句帶血的話:“這打的不僅是屁股,更是民心。”
朱樹握筆的手在微微顫抖。他知道,他筆下的每一個字,都不只是在決定阿醜的命運,而是在試探這個新世界的底線。
“阿醜。”朱樹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威嚴,卻掩不住其中的乾澀,“律法規定,盜竊官糧,當杖二十,流放邊陲。但你……”
他停頓了一下,眼角瞥見了站在人群后面的朱玉。朱玉面無表情,只是看著他,那眼神像是在說:“你可以依法辦事,然後看著那孩子死在杖下,看著他妹妹餓死在路邊。”
朱樹閉上了眼,狠狠心,在判詞上寫下了那行違心的字:
“念其年幼,且事出有因,免於杖責。然法不可廢,判入西山礦坑,勞作三日。所得工分,半數用於償還所盜饅頭之值,半數留予其妹度日。”
寫完最後一個字,朱樹只覺得全身力氣都被抽乾了。他這不是在判案,這是在算賬。
阿醜愣住了,他以為自己會死,沒想到只是去挖三天礦。周圍的移民也炸開了鍋。
“三天?就三天?”
“那我上次偷了塊肉,是不是也能去挖礦抵罪?”
“這新規矩……好像能活啊!”
朱玉在人群后微微點了點頭,轉身離去。他知道,朱樹這一步邁出去,那個高高在上的“神之法”就己經死了,取而代之的,是沾著泥土和血汗的“生存之法”。
朱樹看著被衙役帶走的阿醜,看著那半個依然攥在手裡的饅頭,突然覺得胸口悶得厲害。他拿起茶杯想喝口水,卻發現杯中的水,竟也在微微顫抖。
……
三天後,西山礦坑變了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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