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開封的第十天,林楓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百姓們看他的眼神變了。
以前,百姓看他的眼神是恐懼——畢竟他是個“反賊”,帶著天兵天將攻破了開封,殺了無數人。那種眼神,像看一頭隨時會咬人的猛獸,躲都來不及。
後來,變成了恭敬——因為他開倉放糧,燒契免稅,讓百姓有飯吃,有地種。那種眼神,像看一個有本事的老爺,敬而遠之。
現在,變成了狂熱。
走在街上,百姓們看見他,紛紛跪下磕頭,嘴裡唸叨著“天命所歸”、“神仙下凡”、“林大帥萬歲”。
有人在城門口豎起了他的長生牌位,紅漆描金,香火不斷。有人在家裡供起了他的畫像,每天早晚三炷香,比拜祖宗還虔誠。
“自己還沒開始享福,畫像倒是先吃到香火了。”林楓在心裡吐槽,“我是想過神仙一樣的日子,但沒說要被當成活神仙一樣供著啊……你們有空去多種下地,多幹點活不好嗎?讓我也過過資本家醉生夢死的生活。”
但他也知道,這種“神化”是有用的。
在古代,百姓的認知很樸素。
他們只認力量。誰有力量,誰就是天命;誰能救命,誰就是神仙。
林楓的力量,己經超出了他們的認知。五百人擊潰十萬大軍,這不是人力能做到的——除非是神仙。
所以,他們只能用“神蹟”來解釋。
“既然他們要神化,那就讓他們神化吧。”林楓在心裡嘆了口氣,“反正我啥都不會,什麼火藥、鍊鋼、化肥、青黴素的一個都不會弄。給我整個神仙身份也好!出門在外身份是自己給的,現在還有人送,豈不美哉。”
這天晚上,巡撫衙門的後院。
林楓正在吃晚餐——一小塊五花肉炭烤著,灑了點查抄到的胡椒粉,一小碗豆腐鹹菜湯,一小份蒸南瓜,配著小碗米飯。
這是他穿越以來吃得最奢侈的一頓了。
廚子是縣衙就跟著的老手藝人,雖然不懂林楓說的那些做法,但領悟力強。林楓和他討論了一會兒,在現有的條件下就能還原個七八分像。
“真是難得的人才。”林楓夾起一塊五花肉,放進嘴裡,滿足地嚼著。
門外傳來腳步聲。
“大人,”陸文昭推門而入,躬身道,“屬下有一事稟報。”
“說。”林楓頭也沒抬,繼續啃他的五花肉。
陸文昭深吸一口氣,眼神里帶著興奮:“現在大人己經控制了開封及周邊六縣,聲望如日中天,百姓歸心。屬下以為,是時候打起旗號,引人來投了。”
林楓愣了一下,筷子停在半空:“旗號?”
“是。”陸文昭點頭,“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大人現在雖然控制了地盤,但沒有名分,百姓不知道該叫您什麼,官員不知道該效忠誰,以後管理起來會很麻煩。”
他頓了頓,壓低聲音:“而且,現在各地的豪傑、人才,都在觀望。他們想投奔大人,但又怕名不正言不順,以後沒有盼頭。如果大人有了旗號,他們就有了方向,有了希望。”
林楓沉默了。
他想起了前世看過的那些穿越小說,主角穿越之後,第一件事就是建立勢力,稱王稱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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