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刀劈崇禎》第186章 三生不幸,知縣附郭(1)

作者:提督操江·3個月前

府城,黃岡縣縣衙。

黃岡縣縣令郜博仁捂著眼睛,對楊之易和楊之斌悲憤說道:“兩位楊公子,所謂有理不在聲高,你們何必咆哮公堂,又拳腳相加,簡直有辱斯文!”

楊之易和楊之斌卻顧不上理他,兄弟倆都撩起長衫,捲起廣袖,像一對鬥雞般對峙著,隨時準備再次撕打。

“你們再敢鬥毆,我就不管這個案子了……”

三生不幸,知縣附郭,別的縣令雅稱“百里侯”,方圓百里之內以他最大,黃岡縣縣令卻像個受氣的小媳婦,不但撈不到多少油水,還要充當其他上級衙門的垃圾桶,有什麼難搞的案子,都會推到黃岡縣縣衙。

就比如眼前這個案子,楊漣的二公子楊之斌,控告荊王府買兇縱火……這種神仙打架的高級別案子,是小小的黃岡縣縣令能審的嗎?

更何況,原告的大哥楊之易突然趕來,和楊之斌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郜博仁好心勸架,卻被殃及池魚,左眼上捱了重重一拳。

“郜縣令,稍安勿躁!”

楊之斌勝券在握,睥睨四顧:“等我與家兄分個勝負,你才方便審案。”

楊銳給他派來了好幾個護衛,一直在旁邊拉偏架,楊之斌就有一種武功大進的感覺,把口出不遜的楊之易揍了好幾下。

“爾母婢也,竟敢毆兄!”

楊之易打架吃了虧,罵得越發難聽。

砰的一腳,楊之斌把他踹得連退幾步,坐倒在地。

他們只是同父異母的兄弟,楊之易的母親是楊漣的原配夫人,早年已經去世。

詹老夫人是續絃,楊之斌以下兄妹幾人,都由她所出。

所以楊之易罵他小娘養的。

所以楊之斌動了真火。

又追著撲上去,和楊之易扭打在一起。

楊之易身邊也有護衛,卻不像楊之斌那樣人多勢眾,拉偏架不成比例,明顯還是吃虧的一方……

當天下午,案子轉到了長史司。

黃岡縣縣衙雖然接下了這個案子,但是牽扯到中高階宗室,地方官府無權審理,必須轉交長史司。

但是,黃岡縣縣衙還要配合查案,仍是一個出力不討好的背鍋俠。

案子轉到長史司,聽起來好像荊王府享有司法豁免權,其實已經對朱慈煙產生一定的威脅。

因為黃岡縣縣衙接了這個案子,長史司必須要給出處理回執。

如果長史司壓不住,報到朝廷宗人府,就像後世的立案偵查一樣,荊王府很難全身而退。

壓力給到了長史司,偏偏長史司的上下官吏,已經收過朱慈煙的好處費。

長史包齊桓和陳審案考慮再三,一起來找朱慈煙,商討爭論了很久,都沒有找到一個雙方認可的萬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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