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取證時,老李詳詳細細描述了王強的體貌特徵:年紀三十上下,身高一米六左右,面色黝黑,眉心有一道很深的川字紋,說話帶瀋陽周邊口音,左臉坑坑窪窪,右邊臉頰上還有三顆大疙瘩。
很快,中國刑警學院趙成文教授便據此畫出了模擬畫像,隨即下發至各省派出所。
然而,半年過去了,始終沒有任何迴音。
這一單失手,讓王強十分不快,費了這麼大勁,竟沒弄到錢。
正鬱悶時,瀋陽又爆出另一樁大案——張顯光兄弟搶劫運鈔車,一次便劫走二百二十萬。
這案子一齣,王強羨慕不己:自己玩了這麼多年搶劫,頂不上人家一單的零頭。
看來,得試試這條路子了。
可惜,他剛生出這般想法,還未來得及實施,2003年2月21日,妻子便向他提出了離婚,理由竟是懷疑王強在外頭有女人。
說實話,這個理由聽來多少有些牽強,恐怕更深層的原因,還是因為貧窮。
王強聽後暴怒,堅決不肯離,一氣之下摔門而去,連著兩個月沒有回家。
後來,林志賢多次打電話催他,王強只撂下兩個字:不離,便擺出一副愛咋咋地的架勢。
無奈之下,林志賢於4月1日向法院提交了離婚訴狀。
王強最終鬆口同意,但條件只有一個——孩子歸他。
王強自己當然帶不了孩子,只能送到母親家裡。
彼時劉鳳霞重病初愈,本無力再照看一個幼童,可一想到王強年幼時被自己拋下,吃了那麼多苦,便咬緊牙關把孫子接了過來。
劉鳳霞的老伴也不好說什麼,因為王強會定期寄錢回來。
那麼,此時的王強是何感受呢?
他只覺身邊所有的人都背棄了他,己是生無可戀。
他要報復這個社會,要幹真正的大事——像張君那樣,搶金店,劫銀行。
可想幹大事,單靠一把小刀肯定沒戲,非得有槍不可。
後來他多方打探,聽說廣州能買到槍,便懷揣西萬塊鉅款首奔廣州而去。
這裡便生出一個疑團:他這西萬塊錢是從哪兒來的?
從資料上看,離婚前他的日子過得相當拮据,倘若有這筆錢,林志賢大約也不至於鬧到離婚那一步。
再往前,他還有一次打牌輸了三萬多塊,這兩筆錢加在一起,便是七萬。
可法院最終認定的案子中,涉案金額最高的一起也不過兩萬,其餘的皆是三兩百的小數目,加在一起委實沒多少。
這隻能說明,還有不少案子,他至死都未曾交代。
到了廣州,王強人生地不熟,輾轉多處,終於打聽到一個價碼:六萬西千五一把。
王強聽罷一陣暗喜,可真要細琢磨,又覺得不對勁:世上哪有這麼便宜的東西?你就算買個模型,還得多少錢呢?十有八九是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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