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212章 能不能給我減刑?(2)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沒承想,2003年7月1日這天,案情忽然迎來重大轉機。

瀋陽市大東區看守所裡,有一名姓趙的犯人,因暴力搶劫摩托車被抓。

此人曾跟王強混過,做過他一陣小弟。

他在裡頭瞧見老大的模擬畫像後,為求立功贖罪,立刻報告管教,聲稱要揭發檢舉一個重大嫌疑犯。

管教聽罷,便讓他細說詳情。

小趙倒也乾脆,只是先提了個條件:我要是說出來,能不能給我減刑?

警方當即承諾,只要屬實,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一定予以減刑。

得了這話,小趙便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模擬畫像上的人,很像他認識的一個傢伙,名叫王強,身高不足一米六,心狠手毒,是個慣犯,以前被抓過好幾次。

警察問他怎麼與王強相識,小趙說,是在一次銷贓時認識的,因為是開原老鄉,很快便混成了鐵哥們兒。

熟絡以後,王強告訴他,偷東西檔次太低,搞不到大錢,還容易失手,不如首接搶來得快,還說自己己經搶劫了上百起,專門在公園作案。

辦案人員一聽,越聽越覺得對路子,便讓他接著往下講。

小趙繼續說:他作案時愛穿一雙黃色膠底鞋,身上總帶著一把非常鋒利的小刀。

2001年那天,他拿出一根帶血的項鍊和一塊挺值錢的手錶,在我眼前好一番顯擺,說是剛搶來的。

我見那上面有血,便問他怎麼回事,他輕描淡寫地說,把人宰了,自然有血。

我這才明白,他玩的是殺人搶劫,當下心裡便發了毛,不敢再跟他混下去,很快就離開了。

可後來我賭錢欠了一屁股債,走投無路,又找到王強,想跟著他一起幹。

那會兒他便開始向我傳授搶劫的門道,說下手的地方最好選在公園、運河邊,專門挑那些談戀愛的下手,只要一亮刀,他們多半不敢反抗,到那時劫財劫色全憑心意,完事之後再把人殺掉滅口,警察根本破不了案。

有一回,他帶我去二環一帶打算下手,剛要動手,他突然說,那邊有警察。

我瞪眼看了半天,什麼也沒瞧出來。

他便跟我說,那對談戀愛的就是便衣,你瞧那女的,周身那股精氣神,跟普通姑娘不一樣。

我跟警察打了二十多年交道,不會看走眼。

甭管他們裝成要飯的、路過的,還是談情說愛的,我一眼就能認出來。

隨後,我倆便一前一後悄悄離開了那裡。

小趙說的一點沒錯。

當時,警方確實在公園、河邊一帶作了偽裝布控,王強也曾幾次撞上,卻都被他識破,次次順利脫身。

警方聽到這裡,不禁大喜過望:十有八九就是這小子了。

接下來便是查詢王強的入獄記錄。

可王強的戶籍所在地是丹東市寬甸縣,聯絡當地警方後,對方反饋說,王強打小就不在那兒住,一首住在開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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