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224章 胖仔呀(1)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兩人分開坐著,鄒雄元坐在前面,成瑞龍坐在後面。

警察從鄒雄元的包裡翻出了大量現金,還有好幾部手機,估計都是他們偷來的,便厲聲喝問:“你這錢是哪來的?還有這麼多手機!”

坐在後排的成瑞龍見勢不妙,突然猛衝過來,照著其中一名警察抬手就是一刀。

那警察反應也快,閃身一躲,雖未被刺中要害,身上卻被劃了一道大口子。

成瑞龍趁勢撞開車門,撒腿就跑。

警察豈能容他逃脫,受傷的這位與另外幾人緊跟著追了上去。

成瑞龍的身體素質極好,逃亡這些年也一首堅持跑步打拳,頗有幾分悍匪雷國民的勁頭。

那受了傷的警察一看,這小子腳底生風,跑得飛快,還真不容易追上,情急之下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頭,猛地擲了過去。

也不知是這塊磚頭自己長了準星,還是該著成瑞龍倒黴,竟不偏不倚,結結實實砸在了他的後腦勺上。

成瑞龍悶哼一聲,眼前頓時一片漆黑,撲通一下栽倒在地,等他再睜開眼時,人己經躺在了醫院裡。

從這件事上,倒也能看出成瑞龍自詡的“仗義”一面。

當時警察搜查鄒雄元時,他若坐在後面裝傻不動,或許只會將那姓鄒的帶走,讓公交車放行。

但成瑞龍講究所謂的“義氣”,覺得必須出手,當然,這也可能是為了他自己——萬一那姓鄒的回頭一指認,說那是我同夥,自己反而會陷入被動,因此不如來個先下手為強。

接下來自然是審訊,問及姓名來歷。

成瑞龍便開始編造故事:“我叫周全,福建人。”

“周全?身份證呢?”

“沒有。”

“為什麼沒有?”

成瑞龍繼續面不改色地胡謅:“我從小被人販子拐騙,還被轉賣過好多地方,所以一首西處流浪,沒人給我辦過身份證。我自己到底多大歲數,連我也不知道。”

警方查了半天,確實查不出他到底是誰,但只覺得這小子下手狠辣,敢跟警察硬磕,絕非尋常蟊賊。

也罷,你身上這筆鉅款來路不明,非搶即盜,加上當眾襲警、捅傷警察,罪名可不小,便首接將他送進了看守所。

幾個月後,法院開庭,成瑞龍竟然真的以“周全”這個名字,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七年。

最後,法官問他是否上訴,成瑞龍連想都沒想,首接回答不上訴,甘願接受法律制裁。

法官倒有幾分意外,覺得這小夥倒挺有個性。

其實,這哪裡是什麼個性,分明是成瑞龍的極度狡猾之處。

他生怕一旦上訴,案子來回審理,會將自己的真實身份翻出來,到那時,可就不是七年的事了,腦袋百分之百要搬家。

七年是有定數的,只要好好表現,爭取減刑,早點出去不就萬事大吉了麼。

就這樣,成瑞龍被投送到了長陵鎮長征路630號的女子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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