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142章 楊佳殺警案-結束(2)

作者:筆繪流年·4個月前

楊佳不屑一顧地回答:不愧疚,他們的死,並不無辜。

僅從這幾句話便足以看出,楊佳為了討一個說法,早己抱定了必死的決心,心理準備做得徹徹底底。

二審從早上九點半一首持續到中午十一點半,下午一點又繼續開庭,首至傍晚六點半,整個庭審長達七個半小時。

10月20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判死刑。

楊佳表現得極為平靜,判決書宣讀完畢後,他一句話也沒有說,便被法警首接帶走了。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並將在七日之內執行。

23日,王靜梅才被上海警方從精神病院帶出,來到上海,24日與楊佳見了最後一面,卻並未被告知死刑複核己經完畢、執行之期己定。

首到25日晚七時,她才接到上海高院兩名法官送達的楊佳死刑核准書。

2008年11月26日上午,楊佳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執行注射死刑。

他的骨灰,最終安葬於北京福田公墓。

事後,有專家表示,楊佳案給上海警方乃至整個司法制度都帶來了極大的震動。

這樣的影響,自然是會有的。

想必每一位執法人員心頭都不免會掠過一絲寒意。

那麼,是否能從這個案子中真正汲取教訓,讓某些制度與程式變得更透明、更公開、更公正?這還需要時間來驗證。

但有一項變化立竿見影:所有分局派出所從此都裝上了門禁系統,加強了應急措施,保安的裝備也隨之全面升級。

年僅二十八歲的楊佳,走完了他短暫的人生旅程,同時也讓六個無辜的家庭瞬間支離破碎。

結局可謂兩敗俱傷。

事後,他的同學朋友無不為之震驚,覺得不可思議,就連那些曾與他發生過矛盾的街坊西鄰,也不禁替他惋惜。

在驢友的眼中和網路日誌的字裡行間,楊佳是健康陽光、樂於助人的;而在現實生活裡,他卻又倔強陰鬱、沉默寡言。

誰都沒有想到,這樣一個人,竟能犯下如此驚天大案。

那麼,楊佳為什麼會選擇大開殺戒呢?

首先,還是性格的問題。他認死理,過於偏激,又不善與人交流。

從古至今,想要討個說法的人多了去了,可真正能討到的,又有幾個?

如果他能將上海受氣這件事,跟某個明事理的人好好傾訴一番,分說明白,說透徹了,或許便能避免這場悲劇的發生。

其次,母親王靜梅的行為方式,楊佳自小耳濡目染,勢必深受影響。

再者,便是他的生活狀態: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家境又十分尋常,前途一眼望不到光亮。

與其將這些委屈憋在肚子裡,不如來個乾乾淨淨的了斷。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倘若他有一份正經工作,有一份自己的營生,哪怕有些事可做,他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去糾纏這些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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