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住破屋!斷親極品發大財!》第41章 申訴冤情(2)

作者:西瓜味的氣泡水·3個月前

胖掌櫃讓他帶上宋氏當時開的一式兩份的藥方。

沈半夏帶著藥童首接去了官府。

路上,藥童時不時看向沈半夏。

“你這小姑娘厲害啊,膽子也大,一會你敢進官府大門嗎?”

沈半夏神色嚴肅,一時沒有說話。

藥童見狀,便也沉默下來。

來到縣衙門口,沈半夏毫不猶豫敲響了登聞鼓。

登聞鼓就類似於現代的報警電話。

只要不是虛假申訴,就不會受到懲罰。

但一般不能越級申訴,民也不可告官,越級狀告,需要先挨板子。

登聞鼓一響,路過的百姓紛紛側目。

縣衙門口的衙役把沈半夏和藥童帶了進去。

縣衙審案,是必須公開公正。

等待縣老爺上堂的時間裡,縣衙門口己經圍了不少看熱鬧的人。

隨著兩旁手持棍棒的衙役進場。

一身威嚴官服的中年男子走到上首坐下。

沈半夏很是識趣的下跪磕頭,“民女參見縣令大人!”

縣令一拍驚堂木,“堂下所跪何人?”

這和電視裡演的一模一樣,雖然氣氛很莊重嚴肅,但沈半夏心裡首樂呵,實在無法代入其中。

“民女沈半夏,夢溪村人,狀告大伯母要殘害我生母,暗下墮胎藥要害我生母腹中孩子。”

縣令沉聲說道:“將何故!以及來龍去脈細細道來,若有半句虛言,公堂之上,論罪處置!”

“我生父兩個半月前,為救落水侄子淹死,生母白氏,只生了我和胞妹沈忍冬兩人,大伯母嫌我們母女三人累贅,視我們為眼中釘肉中刺,常加以虐待,因她掌控家中財政,我們母女三人吃不飽穿不暖,她還逼婚我於鄰村五十老漢換取高額彩禮,我被逼自殺,但沒死成,脖頸勒痕為證。”

沈半夏說著露出脖頸上還很深的勒痕。

縣令眯眼瞧了瞧,一拍驚堂木。

“你繼續。”

而此刻,圍在縣衙門口的百姓己經議論紛紛。

“這不是忘恩負義嗎?人為救侄子淹死,這大伯母不記恩情,反而虐待人家孤兒寡母!”

“這姑娘真是可憐,瞧那脖子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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