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從黃埔到功德林》第265章,商人逐利(1)

作者:一身正氣叮噹君·2個月前

有人同意,也有人質疑。

前排一五十多的老頭忽然說道,

“趙局長年紀輕輕,做事倒是敞亮。只是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張宗昌在的時候,就是今日‘軍餉’明日‘特捐’,捐了一輪又一輪,最後全打了水漂。我們這些做買賣的,實在是怕了。

“敢問局長,這助餉是一次性的,還是月月都有?數額是官府定,還是我們商會自己議?說好了日後抵扣商稅,空口無憑,萬一到時候不認賬怎麼辦?”

趙元朗看著他,很快想起了對方的背景。

此人名馬子貞,北洋武備學堂畢業,後曾入日本陸軍士官學校。

北洋新軍起步,歷任輜重營管帶、步兵標統、第六鎮炮兵標統,還擔任過濟南鎮守使。

最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態度比較親日。

馬子貞這話一齣,底下立刻有幾人附和點頭。

“正是。我們小本生意,經不起反覆攤派。要是今日捐了助餉,明日又來個‘城防捐’‘善後捐’,那可吃不消。”

兩人一唱一和,屋裡剛緩和的氣氛又沉了下去。

有幾位士紳也捻著鬍鬚開始不說話,擺明了要看官府怎麼答覆。

趙元朗神色不變,

“諸位商界同仁,所言切中時弊,字字都是肺腑之言。張宗昌之禍,魯地殷鑑不遠,爾等有此顧慮,正是人之常情。”

“既然諸位把話說到這個份上,我便以這身戎裝和頭頂勳章作保,與諸位開誠佈公地約法西章:

“第一,此助餉,僅此一次,專為籌措當下整軍經武、保境安民之急需。今日募齊,明日即封冊歸檔。此後,濟南絕不再立“城防捐”、“善後捐”等任何名目。若違此誓,諸位儘可登報鳴冤,我必引咎自請上峰查辦。”

“第二,這數額我也不想搞什麼一刀切,一切由貴商會按行業豐歉、鋪面大小,自行評議分攤。官府只派財務專員協助核算。總募捐額我們今日議定,絕不高出貴市半年的商稅總額,確保諸位流動週轉無虞。”

兩句保證,令底下人頻頻點頭。

“當然了,空口無憑,我可與各位立字為據。

“即日由省財政廳與貴商會聯合用印,出具正式“助餉證券”。約定日後抵扣商稅時,按年化一分計息。

“為表誠意,我將報請景公透過,以本省每年海關關稅結餘為第一償付擔保。

“將來若省庫一時不繼,優先以關稅撥付抵扣。”

“最後一點,此次募得款項,專列賬目,存放於雙方共管之銀行。

“軍需處每旬向商會常駐代表報送開支明細,小至幾箱彈藥,大至軍餉發放,皆可查核。若發現挪作他用,諸位不僅可停付餘款,且還可電告南京中樞,我甘受軍法處置。”

說罷,趙元朗神色一肅,

“諸位,今日之捐,非為我一己之私,實為護這方水土不被流寇土匪蹂躪。我深知,治軍之要,在“信”而不在“威”;理政之本,在“誠”而不在“術”。

“昔年商鞅徙木立信,不過五十金而秦國大治。今日我以此身家性命與諸位立約,是要讓諸位明白:我們不是張宗昌式老軍閥,而是有法可依、有諾必踐的革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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