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從黃埔到功德林》第265章,商人逐利(2)

作者:一身正氣叮噹君·2個月前

“如何?各位是簽了這共保桑梓的義約,還是看著我因無餉而兵潰城陷,大家一同被軍閥洗劫?

我話擺在這裡,全憑諸位公斷。但若諸位今日肯信我這一次,我趙元朗保諸位往後三年,生意做得比任何時候都安穩!”

話落。

孟洛川也不再觀望了,出言道,

“趙局長所言極是,也正如於老所說,軍餉民助,這本就是我等份內之事。”

張採丞也跟著表態,

“若是這般規矩,倒也不是不能議。”

孟洛川和張採丞都說話了,其餘人自再無話可說。

更別提,趙元朗還搬出了陳景明來。

如果是其他人,諸如劉峙等人,他們可能還一定能相信。

但陳景明就另當別論了,他的名聲是一貫很好的。

見自己的話起了效果,趙元朗便也開始了詳細說。

詳細聊完錢財這一點之後,便進入了第二件事。

趙元朗道,

“如今改天換地,自然要改一改氣象,城中舊警雖留用了一部分、但也裁了一部分,新警又未補。街巷巡防難免疏漏。

“諸位商號、錢莊、洋行,自家本就有更夫、鏢師、護院,平日裡也是看家護院。

“我的意思是,給各位一個‘安民自衛隊’的名頭,按街區劃片,白日守店、夜間巡巷,負責防盜防火、調處鄰里糾紛。

“槍械名冊報警局備案即可,遇有兵匪大案,立刻報衛戍司令部處置。”

可哪怕話都說到這地步了,還是有人反對。

“敢問趙局長,這安民自衛隊,算民團,還是算官差?

“若算官差,我們出人出槍,是不是還得吃‘皇糧’、穿公服?

“將來省裡編練保安團,會不會將我們這些人連人帶槍一併‘收編’充了軍?

“若算民團,巡夜時抓了盜匪,可有權利執法?萬一失手傷了人命,這官司該找商會打,還是找官府打?”

這是擔憂的名份,且有理有據,實在是一個值得擔憂的點。

又有人接話,

“白天守店、夜間巡巷,這燈火油蠟、哨所修繕、誤工補貼,少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敢問局長,這些費用是官府撥付,還是我們商號自行消化?今日是‘自願’出人,明日若防區吃緊,會不會按戶按丁‘攤派’名額,逼著學徒夥計都去輪值?倒不是我事多。

“主要我們不想又變成一個挨戶團的變相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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