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與方位:我的紅塵改命實錄》第381章 幫人看墳地,選在“龍脈”卻忽略了環保(1)

作者:墨玄晨·4個月前

狗窩挪到東邊之後,土豆睡得安穩,馬女士逢人就誇我。口碑像長了翅膀,連周邊縣市的人都來找我。那年秋天,一個姓趙的老闆透過朋友找到我,想請我去他老家看一塊墳地。他父親不久前去世,他想找一塊風水寶地安葬,讓父親安息,也能庇佑子孫。趙老闆在當地是個不小的企業家,出手闊綽,派了一輛越野車來接我。

他老家在鄰省的一個山區縣,車子開了西個多小時,從高速公路拐進盤山路,又從盤山路拐進機耕道,最後停在一個山清水秀的小村莊。趙老闆指著遠處一座山峰說:“老師,那座山叫虎形山,我找了好幾個風水先生看過,都說那裡有龍脈。您幫我最後把把關。”

我跟著他爬了將近一個小時的山,來到半山腰的一處平地。站在這裡,視野開闊,對面是一座形似臥虎的山峰,左右有護砂,前面有案山,遠處有朝山,山下有一條小河蜿蜒流過。從風水角度看,這確實是一個不錯的地方——藏風聚氣,山環水抱。我拿出羅盤測了坐向,是壬山丙向,旺山旺向,丁財兩旺的格局。

“趙老闆,這裡確實不錯。來龍有力,明堂開闊,水口關鎖。您父親葬在這裡,對後人的事業、健康都有幫助。”趙老闆聽了,喜形於色,當即決定在這裡建墓。

我本以為事情就這樣圓滿結束了。可一個月後,趙老闆突然打來電話,聲音很低:“老師,出事了。”

“怎麼了?”

“林業局的人找上門來了,說我們修墓的那塊地是生態公益林,不能動。還說我破壞了林地,要罰款。村裡的幹部也來了,說我們沒辦手續就動工,屬於違法佔用林地。現在工程停了,我父親還沒下葬,骨灰還在殯儀館寄存著。您說怎麼辦?”

我拿著手機,半天說不出話。

我竟然沒有問過那塊地的性質。我只看了風水好不好,沒看它是不是合法的墓地。我只關心“龍脈”,沒關心“國法”。這是我的失職。

我連夜趕到趙老闆老家。到了現場,我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挖了一半的墓穴,堆在一旁的石頭和泥土,被砍倒的幾棵小樹。林業局的人在墓穴邊上釘了一塊告示牌,上面寫著“禁止非法佔用林地”。趙老闆站在旁邊,臉色鐵青。

我走到那塊告示牌前,蹲下來,摸了摸被砍倒的小樹。它們己經枯了。我站起來,問趙老闆:“當時動工之前,有沒有去林業局諮詢過手續?”

“沒有。我以為這是自己承包的山,可以隨便用。”

“承包的山,不等於可以隨便挖。生態公益林是國家保護的,尤其是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不能隨意破壞。這是法律,不是風水。”

趙老闆沉默了。

我繼續說:“趙老闆,這是我的錯。我沒有提醒您去辦手續,也沒有問清楚這塊地的性質。我只看了風水,沒看法律。您父親的骨灰還在殯儀館,這是我的責任。”

他擺了擺手:“老師,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您幫我出個主意,現在怎麼辦?”

我諮詢了當地林業部門,又請了一位熟悉林業法規的律師。最終我們按他們的要求,補辦了手續,繳納了罰款,在指定的區域內重新選址。新址不在生態公益林範圍內,但風水遠不如之前那塊。趙老闆雖然不滿意,但也只能接受。

這件事讓我內疚了很久。我學風水的時候,師父反覆強調“風水要順天應人”。我理解的“順天”是順應自然規律,但我沒理解“應人”是順應法律法規。法律是最大的“天”。你選的龍脈再好,違法了,就是兇。因為法律會制裁你,政府會罰款你,鄰里會舉報你。這比任何風水上的煞氣都兇。

我在筆記裡寫下這段話:

“風水師不能只懂風水,還要懂法律。你選的墓地再吉利,如果它是生態公益林,那就是違法。違法的代價,比任何風水缺陷都大。罰款、停工、骨灰無處安葬,這些不是風水能化解的。風水是錦上添花,法律是雪中送炭。你不能為了錦上添花,把炭火澆滅。”

師父當年也說過:“風水不能壓過國法。你選的地方再好,人家不讓你埋,你埋了就是違法。違法了,祖宗也不安。不是祖宗要罰你,是法律要罰你。法律是人間的天,不能違。”

我那時候覺得師父保守,現在才懂,他是懂規矩。

後來趙老闆的父親終於在新址下葬了。雖然風水不如之前,但他沒有再找我麻煩。他說:“老師,我不怪您。我也沒問清楚就動工,也有責任。以後我再選墓地,先問林業局,再問風水師。”

我說:“順序對了。”

我離開趙老闆老家的時候,又去了一趟原來那塊地。林業局己經讓人在周圍種上了新的樹苗,告示牌還立在那裡。我蹲下來,摸了摸新種的樹苗。它們還很小,但筆首地站著。我想,這才是好風水——不是葬一個好墓,是活在一個好環境裡。人不破壞,環境就好。環境好了,活著的人舒服,死去的人安息。這比什麼龍脈都重要。

那之後,我給自己定了一條規矩:凡是幫人選墓地,第一件事不是拿羅盤,是去林業局查那塊地的性質。不是生態公益林,不是基本農田,不是水源保護區,不是自然保護區。這些條件滿足了,再看風水。風水排第二,法律排第一。

不是我不信風水了,是我信法律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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