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老闆父親的骨灰最終安葬了,但這件事的餘波遠沒有結束。林業局的罰款通知單寄到了趙老闆的公司,也寄到了我的工作室。罰款金額不大,三萬八千元,但那張蓋著公章的紙,比任何羅盤上的凶兆都讓人難受。我捏著那張通知單,手指微微發抖。
這不是錢的問題,是我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行政處罰文書上。作為一個以“趨吉避凶”為業的人,我竟然成了“違法者”。
趙老闆打來電話:“老師,罰款我己經交了,您那份不用管。這事兒也不全怪您,是我自己沒問清楚就動工。”我說:“趙總,罰款我來交。這是我的錯,不能讓您擔著。”他推辭了幾句,但語氣裡沒有憤怒,只有疲憊。
掛了電話,我把那張罰款通知單壓在書桌上,每次抬頭都能看見。我這個人,以前給人看風水,總覺得自己在行善積德;現在我知道,善與惡有時只隔著一條法律的紅線。你越過了,再好的發心也是惡。
接到罰款通知的第三天,我去了師父的墓地。我師父葬在城郊一座合法的公墓裡,坐向一般,周圍也沒什麼龍脈可言,勝在安安靜靜。我跪在他墓碑前,把那本翻爛了的《地理五訣》放在供臺上,點了三炷香。我說:“師父,我給您丟人了。幫人選墳地,沒問是不是公益林就動了工,被林業局罰了款。這不是我沒學懂風水,是我沒學懂規矩。”
師父生前常說“風水是天地人的學問,天地可以慢慢學,人這一關過不去,什麼都白搭。”我以前以為“人”是客戶,現在才懂,“人”還包括政府、法律、鄰里、子孫後代。違法的事,得罪的是當下的人;破壞生態,得罪的是未來的人。當下的人罰你款,未來的人罵你缺德。這比風水上的任何煞都難化解。
趙老闆後來告訴我,那塊被破壞的林地,林業局己經組織人員種上了新的樹苗。他還主動捐了一筆錢,用於當地的水土保持。這是他的一份彌補,也是我的一份歉意。我們都沒再提罰款的事,但我知道,我們心裡都多了一道疤。不是法律留下的,是良知。
我給自己定了幾條鐵律:第一,凡是看墳地,必須先查地塊性質。生態公益林、基本農田、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一律不碰。第二,必須辦理合法手續。土地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要經過村委會、鄉鎮政府、林業或自然資源部門層層審批。第三,儘量選擇己經存在的公墓或集中安葬點,不新開墓地。第西,如果客戶非要找“龍脈”,我會先問他手續辦好了沒有;手續沒辦好,再好的龍脈也不看。
我不是膽小,是我終於明白,真正的“風水寶地”,不是山環水抱、藏風聚氣,是合法合規、不欠天地、不欠子孫。你葬在那裡,心安理得。心安理得,就是最大的吉。
師父那本舊書的扉頁上還有一句話:“風水師的眼,要看山水,更要看法律。”我以前覺得這句話是多餘的,現在覺得它是保命的。我把它抄下來貼在罰款通知單旁邊,兩樣東西並排,一個銅臭,一個墨香。它們不衝突了,它們是一起的。
那張罰款通知單我會一首留著。不是記仇,是記住。記住自己曾經為了一己之“專業自信”越過了紅線;記住山水有靈,法律無情;記住真正的風水,不是把祖先埋在“最好”的地方,是把後代教成“最好”的人。後代會守法,祖先在哪都是好風水。
清明節,我跟著趙老闆去給他父親上墳。新址的墓雖然不如原來那塊“龍脈”,但也背山面水,清幽安靜。趙老闆擺上供品,點燃香燭,鞠了三個躬。他說“爸,對不起,讓您等了這麼久。也謝謝您保佑,讓我遇到老師,幫我扛了這件事。”我站在旁邊,鼻子發酸。
不是我幫他扛的,是他自己扛的。他交罰款,他捐樹苗,他重新找地,他一首沒罵我。這份寬容,比任何龍脈都難修。
師父的墓就在不遠處。我走過去,又鞠了一躬。風很大,把他的墓碑吹得乾乾淨淨。我想他應該不會怪我。他教過我怎麼看山看水,也教過我怎麼做人。山水我沒看錯,人我還在學。
那紙罰款單,我會一首留著。它是我風水生涯裡最重的一課。不是技術課,是良知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