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這個影帝路子太野》第11章 李躍進(2)

作者:東北溜達雞·4個月前

“不是鏡頭的問題。”舒旗反而很認真,“是你對平路的理解。張導之前找過幾個樂隊的人試鏡,他們都演不出你這種感覺。你怎麼會懂這些?難道你是天才?”

魏然愣了,他很想說自己就是一個天才,可他不是。

“我不是天才。”魏然的聲音很平,“我就是見的人多了。”

“見的人多了?”

“嗯。”魏然看著遠處漸漸暗下來的天色,“幹我們這行,十里八鄉地亂跑,什麼樣的人都見過。哭的,笑的,裝哭的,裝笑的,想哭不敢哭的,想笑不敢笑的……見得多了,你就知道,人不是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

頓了頓,魏然像是想起了什麼,“平路這樣的人,我也見過一個。”

舒旗沒說話,等著魏然往下說。

“是我老家隔壁村的。”魏然開始講,語氣像是在嘮家常,“比我大十來歲吧,叫李躍進。”

“九幾年那會兒,李躍進是村裡第一個去北京的。走的時候十九歲,揹著一把破吉他,說是要去搞搖滾。全村人送他,都說這孩子有出息,要去當明星了。”

魏然笑了笑,“結果三年後,他回來了。不是衣錦還鄉,是灰溜溜地回來的。吉他沒了,換成了一個蛇皮袋,裝著幾件舊衣服和一沓沒人要的譜子。”

“村裡人問他,在北京咋樣?他說,組過樂隊,在酒吧唱過,還差點籤公司。可沒人信,大家只看見了他瘦得脫相,手指頭上全是繭子,指甲縫裡黑得洗不掉。”

“他成了村裡的笑話。搖滾青年這個稱呼,從羨慕變成嘲諷。年輕人笑他不務正業,老人罵他糟蹋爹媽的血汗錢。只有一樣沒變,他還是愛音樂。”

舒旗聽得很認真,手託著下巴,“後來呢?”

“後來李躍進就在鎮上的磚廠幹活。”魏然繼續說,“白天搬磚,晚上就抱著把新買的二手吉他,在自家院子裡唱。唱他在北京寫的歌,唱崔健,唱黑豹。鄰居嫌吵,經常往他家院子裡扔石頭。”

“沒人聽他唱。除了我。”

魏然說到這兒,眼神有點飄,“我那會兒十七八歲,跟著師父跑白事。有次路過他們村,晚上沒事幹,聽見他在院子裡唱。歌詞我聽不懂,但那個調子……怎麼說呢,像一頭野獸在撞籠子。”

“我就扒牆頭聽。後來被他發現了,他也沒趕我,還招手讓我進去。從那以後,只要我去他們村辦事,晚上準去找他。”

“他給我講北京。不是講天安門故宮,而是講地下室,講酒吧後門,講三十塊錢一場的演出,講一起啃饅頭的樂隊兄弟。他說話的時候眼睛發亮,可一停下來,那光就滅了。”

“有一次我問他,後悔去北京嗎?他想了很久,說,後悔沒混出名堂,但不後悔去過。”魏然吸了口氣,“他說,在北京那三年,是他這輩子最像人的三年。雖然苦,雖然慘,但他真真切切地活過,為了一件事拼過命。”

“後來呢?”

“後來他結婚了。”魏然扯了扯嘴角,“娶了鄰村一個姑娘,生了孩子。吉他鎖進了櫃子,偶爾拿出來擦擦灰。磚廠的活兒太累,他三十出頭腰就壞了,現在在鎮上開摩托拉客。”

“去年我回老家,在鎮上碰到他。他認出了我,非要拉我吃飯。兩杯酒下肚,他又說起北京。說的還是那些事,但這次,他加了一句。”

魏然的聲音低了些,“他說,小魏,我現在晚上睡覺,還經常夢到站在臺上。底下黑壓壓的全是人,我一張嘴,聲音能把屋頂掀翻。”

暮色完全沉下來了,院子裡亮起幾盞臨時拉的電燈,蚊蟲圍著光在打轉。

舒旗沉默了,很久沒說話,最後她問,“那你呢?因為他才喜歡搖滾?”

“算是吧。”魏然點頭,“他讓我知道,音樂不光是電視裡那些光鮮亮麗的東西,它可以是地下室漏水的滴答聲,是搬磚後痠疼的胳膊,是一個失敗者眼睛裡最後的亮光。那種音樂……才是中國的搖滾。”

魏然看向舒旗,“平路就是李躍進那樣的人。他不是要酷,不是要反抗什麼宏大敘事。他只是沒辦法……除了音樂,他找不到別的方式證明自己活過。所以他對音樂有種近乎神聖的偏執,穿什麼衣服,化什麼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站在臺上的那一刻,他覺得自己配得上那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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