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首輔!》第123章 鹽政!治標不如治本,人治不如法治(1)

作者:上官不水·15天前

第123章 鹽政!治標不如治本,人治不如法治

七月二十二日,深夜。

顧衍用兩個晚上,終於看完了西城巡城御史劉思賢交給他的一眾官鹽鋪掌櫃整理的鹽政之弊文書。

簡而言之,大明目前的鹽政現狀是源頭上,灶戶(鹽工)逃亡,產鹽不足,官鹽劣質且價高;流通上,鹽引被權貴與大商人壟斷,小商小販無利可圖;最終端,權貴賺錢,灶戶逃亡,百姓吃貴鹽,朝廷鹽稅越來越低。

一引之鹽,四分利歸權貴勢要。鹽官鹽吏;三分利歸富灶大戶。鹽場豪強;兩分利歸朝廷;剩下一分利歸囤戶爪牙。牙行經紀,至於灶戶,幾乎屬於服勞役。

京師的這些官鹽鋪之所以難以運營下去。

一方面是因京師勳貴。太監。豪商等以貢鹽。賞賜為名夾帶私鹽,內部分發售賣,使得高價且劣質的官鹽鋪毫無競爭力;另一方面是因他們被鹽官。胥吏等層層盤剝,使得開店變成了官府攤派的苦役。

高拱目前採取的解決方式是:嚴打。

嚴打私鹽販子,嚴打盤剝的官員胥吏,嚴打霸佔鹽引的權貴與豪商。

此法看似有效,其實收效甚微,打掉的都是小魚小蝦。

在鹽政上謀利的特權者太多了,逃避法令制裁的方式太多了。

皇親勳貴利用身份奏討鹽引,然後讓親屬。門客。奴僕高價售賣,可謂是無本取利:

宮內太監。高官家族使用插著黃旗的官船夾帶私鹽,勾結鹽官,逃稅謀利,地方巡檢司根本不敢管。

像如今的張四維家族。王崇古家族,子弟親族都是大鹽商。

說白了,就是朝廷的利益。底層小民的利益全都流入到了少數權貴的口袋裡。

高拱令權貴查權貴,自己人查自己人,自然是治標不治本。

顧衍靠在書房內的椅子上,閉眼思索片刻後,拿起毛筆,先是寫了「人治」二字,然後又寫了「法治」二字。

高拱目前的舉措便完全依賴人治,而要徹底革鹽政之弊,必須要依賴法治。

以法治,使得權貴無法躺著賺錢,大商無法壟斷鹽業,灶戶靠造鹽能維持生計,官鹽變得物美價廉,鹽政才能恢復秩序。

但如何建立法治,卻是個難題。

法治的核心,不在於立法,而在於執行。

立法很容易。

比如:嚴禁勳戚。宦官。文武四品以上官員及其家人。奴僕領取鹽引;官收灶鹽,統購統銷,對鹽務獨立監察;收支全部造冊公開,每年刊佈等等。

難的是施行。

無法施行落地的法令,不過就是一張白紙。

顧衍又思索了片刻,然後喃喃道:「要想徹底革鹽政之弊,還是要將事情鬧大,打疼那些特權者,當高呼要拆掉這群鹽政寄生蟲的門時,他們就同意開窗了!」

翌日午時,天氣炎熱。

都察院,河南監察御史公房。

。容笑的奈無抹一出得由不,鹽袋布兩的上桌著衍顧

。鹽私的文十五斤一值價是邊手右,鹽的文十五百一斤一值價是,邊手左的他

。買所鋪鹽家一在平顧是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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