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妙妙走著走著,忽然停下了腳步。
她站在一幅巨大的肖像畫前面。
畫中是一個年輕的男人,看起來二十出頭,穿著深色的騎馬裝,手裡拿著一副皮手套,背景是古堡的遠景。他的五官很深,眉骨高,鼻樑直,嘴唇微微抿著,眼神里帶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不是憂鬱,不是冷漠,更像是一種審視,像是在打量畫框外的某個人,判斷他值不值得自己多說一句話。
林妙妙盯著那雙眼睛看了三秒鐘,心跳漏了一拍。
她低下頭,在手套的遮掩下掐了一下自己的掌心。
清醒點。這是畫像。畫裡的人可能早就死了幾百年了。
她轉身跟上隊伍的時候,丁貝貝不知道什麼時候也落在了後面,正站在離她幾步遠的地方,仰頭看著另一幅畫。
莉莉在旁邊舉著手機拍照,閃光燈沒關,閃了一下,白色的光在昏暗的古堡走廊裡格外刺眼。
“莉莉,別開閃光燈,”丁貝貝輕聲提醒她,“對畫不好。”
莉莉趕緊把手機調成了夜景模式,小聲說了句“對不起”。丁貝貝搖了搖頭,目光從畫上移開,不經意間掃過了林妙妙。那雙圓溜溜的眼睛在她身上停了一秒——只是一秒,然後移開了。
但那一秒裡,林妙妙覺得自己被看穿了。
羊絨衫。淡妝。挺拔的脊背。刻意落在隊伍末尾的姿態——丁貝貝都看到了,而且她一定知道這些意味著什麼。
因為她也是這樣的人,從小就被教育在任何場合都要得體。要好看。要讓人過目不忘。
只不過丁貝貝的那種得體和好看是長在骨頭裡的,不需要刻意,不需要用力,隨隨便便往那裡一站,就是一條優美的線條。
而林妙妙要花很大的力氣才能看起來毫不費力。
她垂下眼,把那點不舒服嚥了回去,加快了腳步跟上隊伍。
丁貝貝被分到了二樓走廊,任務是擦拭那些高大的橡木畫框和底座上的銅牌。
她戴上白色的棉布手套,小心翼翼地用軟布拂去雕刻縫隙裡的積塵,動作輕而專注。
她喜歡這種工作——安靜。有序,不需要和人打交道。
窗外透進來的光線裡漂浮著細小的塵埃,像金色的粉末,空氣中有一種古老的。混合著蜂蠟和木頭香氣的味道。
她不知道,此刻,這座古堡的主人,正站在三樓迴廊的陰影裡,居高臨下地俯視著這一切。
亞歷克斯。溫特斯頓,三十一歲,溫特斯頓家族最後一位直系繼承人。
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三件套西裝,馬甲的扣子繫到最上面一顆,領帶是素淨的黑色,只有袖釦上兩點微光,是家族紋章上那一小片藍寶石。
他身形修長挺拔,肩膀寬闊,腰身收窄,站在那裡如同一柄尚未出鞘的。卻已寒氣四溢的劍。
他的五官是典型的舊貴族長相:高挺的鼻樑,薄而鋒利的嘴唇,顴骨略高,下頜線條如同刀削。
最引人注意的是那雙眼睛——灰藍色的,冷得像冬天結冰的湖面,看人的時候不帶任何溫度,彷彿世間萬物都不過是可以被估價。被歸類。被隨手擱置的物件。
他左手插在褲袋裡,右手隨意搭在欄杆上,修長的手指蒼白而骨節分明,指甲修剪得一絲不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