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勺安拍了拍他的肩膀,循循善誘道:“洪大哥,稍安勿躁。好東西要用在刀刃上。你再等幾天,過幾日就是重陽節了。”
“重陽節怎麼了?”洪寶皺眉。
陳勺安眼中閃過一絲精光。
“我己經跟雲娘姐說了,讓她趕在重陽之前,給太后做一件最好的羽絨服。”
“等到那天,把羽絨服獻給太后,太后一試,覺得好,那還得了?”
洪寶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陳勺安繼續說道:“你想想,太后是何等尊貴的人物?她老人家都說好的東西,那些王公貴族、文武大臣能不搶破頭嗎?到時候,全臨安城的貴人都得盯著這羽絨服。”
“等重陽一過,天氣真正冷下來,這羽絨服就是一物難求的緊俏貨。那時候,才是你真正炫耀的時候。”
他頓了頓,看著洪寶,一字一句地說道:
“到時候,你穿著它走在街上,所有人看你的眼神都會不一樣。那才叫有面子,那才叫萬眾矚目。”
洪寶聽完,眼睛重新亮了起來。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羽絨背心,又抬頭看了看陳勺安,臉上的不甘和急躁漸漸被一種期待所取代。
“好!有道理!”洪寶一拍大腿,狠狠地點了點頭,“還是陳老弟你腦子轉得快。行,那我就聽你的,再忍幾天。”
“等重陽節過後,天一冷,老子穿著這玩意兒滿城轉悠,非得把那些酸儒給酸死不可。”
他一邊說著,一邊依依不捨地脫下羽絨背心,小心翼翼地疊好,抱在懷裡,像是抱著什麼稀世珍寶。
“不穿了不穿了,留著好鋼用在刀刃上。”洪寶嘿嘿一笑,眼中閃爍著狡黠的光芒,“陳老弟,重陽節,我等著看熱鬧。”
陳勺安將那件羽絨背心交到洪寶手中,正準備告辭回宮,洪寶卻忽然一拍腦門,叫住了他:
“哎,陳老弟,你先別走!我差點忘了一樁大事。”
陳勺安停下腳步,回頭看他:“什麼事?”
洪寶搓了搓手,臉上帶著幾分興奮。
“你之前不是讓我養幾頭豬嗎?說是要閹了養。”
“我按你說的法子試了試,還真養活了。如今那上百頭豬己經長得膘肥體壯的,我看著差不多該宰了吃肉了吧?”
陳勺安聞言,眼睛一亮。
他差點把這事忘了。
當初他讓洪寶試著養豬,就是想看看能不能在大齊養出沒有腥臊味的豬肉。
如果成功了,那意義可不僅僅是一盤紅燒肉那麼簡單,而是徹底改變大齊百姓對豬肉的認知。
“走,去看看!”陳勺安立刻來了興致,“正好也叫上小墩子,讓他也見識見識。”
兩人出了洪府,順路去了一趟御膳房,叫上了小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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