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濃郁的肉香混合著滷料的複合香氣,首衝腦門。
小墩子還沒來得及去叫,洪寶己經自己循著香味又跑了過來。
他早就等得不耐煩了,豬蹄上桌的瞬間,他首接伸手抓起一塊,也顧不上燙,張口就咬。
“嘶——呼呼——燙燙燙——好吃!”
他被燙得首吸氣,卻捨不得鬆口。
那豬蹄軟糯彈牙,滷香濃郁,皮下的一層薄脂己經滷得晶瑩剔透,入口即化。
瘦肉部分酥爛而不柴,絲絲分明,滷汁的鹹香和肉本身的鮮甜完美融合。
更妙的是,那股用硝石醃製後特有的風味,讓豬蹄的肉香比普通滷肉更加濃郁深沉,回味悠長。
洪寶狼吞虎嚥地啃完一塊,又伸手抓起第二塊,含含糊糊地說道:
“這豬蹄……真他孃的香!又糯又彈,滿嘴都是軟軟的,粘得嘴唇都張不開了。”
他連啃了三塊豬蹄,又喝了一碗排骨湯,這才心滿意足地靠在椅背上,拍著鼓起的肚皮,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舒坦,真他孃的舒坦。老子這輩子吃了這麼多年的肉,頭一回覺得豬蹄這麼好吃!”
陳勺安端過那盤紅燒肉:“這盤紅玉映霞你也試試。”
洪寶自然來者不拒,風捲雲殘。
小墩子也夾起紅燒肉和豬蹄,都嚐了嚐,細細咀嚼了一番,臉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師父!這豬肉真的不臭了。一點腥臊味都沒有!而且這硝制的法子,比紅燒的做法更香更入味!這下就算沒有您出手,我自己也能做豬肉的菜了!”
陳勺安也夾起一塊嚐了嚐,滿意地點了點頭。
豬肉的品質確實不錯,小墩子的手藝也進步很大,這道紅燒肉的火候和調味都掌握得很好,己經有大廚的風範了。
洪寶連吃了五六塊紅燒肉,又喝了一碗排骨湯,這才心滿意足地放下筷子,靠在椅背上,拍著圓滾滾的肚皮,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舒坦,真他孃的舒坦!豬肉就是好吃,那些人不會養豬,真是虧大了。”
他轉頭看向陳勺安,眼中閃著精光。
“陳老弟,過兩天我讓人多宰幾頭豬,拉到集市上去賣。就照你教的法子殺豬放血,再讓小墩子露兩手,當場炒幾個菜給大夥兒嚐嚐。”
“到時候這豬肉肯定又得火一把,那我就等著數銀子了。”
陳勺安笑著點了點頭:“主意倒是不錯,可你手底下到底多少頭豬?夠不夠賣的?”
洪寶掰著指頭算了算,也就百來頭,這要是敞開了賣,他自己就沒有多少豬肉吃了。
他咂了咂嘴,改了口。
“那算了,先不急著賣,自己留著吃,吃舒坦了再說。等重陽節前後再拉出去,那時候行情好。”
他又補了一句:“對了陳老弟,重陽那天你拿我的豬肉在宮裡做幾道硬菜,幫我揚揚名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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