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我包國維黃埔一期》第三十一章 威脅(2)

作者:v譚歌·3個月前

「先生,剛剛商團代表說了,如果不歸還槍枝,他們就要威脅罷市。」

「讓他罷,一步退,步步退,讓步促不成大局。」

校長又來了先生的辦公室:「先生,哈甫號扣押的軍械如何處理?」

「如何處理還要我教你嗎?你不是總在廖公面前抱怨黃埔的日常操練缺乏槍械嗎。這德國的好槍,不比蘇俄的差。」

「是!我明白了。」

本來一期學員的槍枝就不夠,現在二期陸續入學,就更不夠了,這一批軍火可算救了急。

基本上人人都有了槍,子彈也充足的很。

除了黃埔學員拿了一批槍,剩下很大一部分還扣在碼頭。

「毛瑟98式步槍,好東西啊,看著還要優勝蘇俄的莫辛納甘。」

子彈夠用,包國維又射擊了幾發,命中靶心:「是很不錯,精緻,精確度很高。頂級。這樣的好槍,給商團用,太浪費了,就該咱們革命軍使。」

「昨晚那麼大行動,校長親自帶隊,我還以為能打起來呢,結果只是扣貨。」

「參加了革命軍還怕沒仗打嗎,遲早的事。」

包國維說道:「遲早會和商團軍幹上一仗。」

「區區商團,敢和我們打?」

「也別小看了他們,畢竟紮根在廣州十年,想來不一般。」

對待商團,校長強硬,孫先生也強硬。

在操場上進行了一場關於商團軍的演講:「。。。。。。。

如果人人都能夠以死為幸福,便能夠一百人打一萬人,用一萬人打一百萬人。假若我們現在有一萬人的革命軍,馬上便可以定中國,因為此刻反對革命的全國軍隊,總共不過一百萬人。因為此刻我們沒有一萬人的革命軍,所以那般貪暴無道的軍閥,便敢於橫行全國,無惡不作。

但實在讓我沒想到的是,黃埔建軍後,所面對的第一個敵對勢力不是軍閥,而是這商團。

想必商團夠槍的事大家都知道了,意圖謀叛。

商戶們還威脅要罷市。

面對軍閥,絕不能退讓,面對商團則更不能。」

儘管雙方都不退讓,但還是維持了眼前的和平。

針對這個事情,先採取了一系列非武力的手段。

商團的人在報紙上開始發報施壓。

全國都知道了粵商的事情,龍頭報紙申報發文:國民為自衛計,應當組織民團。國府為保護人民計,應當允許國民組織民團。應當一心對外,民團可以使他們無內顧之憂,所以國軍不但不應當仇恨民團,並且應當盡力訓練國民自衛。國軍的責任在抵當外患,民團的責任在抵當土匪,實有相成的功效。我們希望明白事理的當局要鼓勵組織民團自衛。土匪可用槍炮槍殺良民,良民不能用槍炮自衛,豈不是看重土匪,看輕民眾了嗎。

廣州日報也發表了一篇相關的文章,說可以搞民團。

幾天後的週末,包國維再次去了廣州日報報社,給了手稿之後說道:「王編輯,李編。你們也知曉了,我出身陸軍軍官學校,民團的事或許你們還不清楚,發表了這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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