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予寧問:“你有沒有擔心過,我真的出事以後,所有人只會看到一份假的死亡記錄?”
“擔心過,也用這份擔心說服自己保留登記冊。我仍繼續執行,保留證據不能抵銷行為。”
“至少這次你沒有把自保說成保護我。”
孫曼低下頭:“我保留登記冊,首先是保護自己。”
周隊問:“陳志遠為什麼要讓聞家相信死亡?”
“他說聞家重新尋找舊監護物件會影響另一名女孩迴歸,雙向聯絡必須徹底終止。我不知道聞晚當時在哪裡,也不知道他準備怎樣利用兩人的敵意。”
聞晚指出:“這屬於陳志遠對你說過的話,不代表真實目的。”
孫曼點頭:“按轉述記錄。我能證明的是,他批准模板、要求終止、讓我繼續支付學校費用。”
登記冊目錄顯示,每次聞家查詢後,安和都會收取額外核驗費;每次沈予寧寄信,身份諮詢賬戶也會產生一筆風險維護費。兩邊越想聯絡,系統收取的費用越多。
沈予寧說:“他不怕我們問,只要問題永遠經過他。每一次沒收到回覆,都會變成下一次控制的理由。”
聞晚把兩套函件編號並排:“先固定全部寄送記錄,再核郵路、模板和批准賬戶。我們不能因為孫曼承認,便把西十二封信都首接寫成陳志遠親手截留。”
“我知道。”沈予寧看向她,“執行人、批准人和系統分別列。我的信屬於我,聞家查詢函屬於聞家,證據共享不改變原件歸屬。”
“同意。掃描摘要進入共同證據室,私人正文非必要不開放。”
孫曼提出,登記冊中還包含其他未成年監護物件。警方決定整本提取,向兩名當事人送達時只開放與其案件相關頁,其餘人員先通知風險,不因調查公開身份。
褚南亭與喬森分別核對調取申請。聞晚先簽聞家函件部分,沈予寧籤個人信件部分;涉及共同誤導模板,兩人在同一頁簽署。
沈予寧簽字前看了聞晚一眼:“十八年裡,他們一首讓我們各自拿著一份對方拒絕的證明。今天共同調取,不等於過去沒有發生。”
“不等於。”聞晚把頁碼推到她面前,“先核每一封,再決定哪些誤會能夠寫進事實,哪些情緒只能由我們自己處理。”
“你沒有準備現在談關係?”
“沒有。證人還在,登記冊沒有提取,任何稱呼都不該用來替證據收尾。”
“我同意。”
沒有人提姐妹,也沒有人要求用十八年的誤會換取當場和解。
周隊收起申請:“證人保護評估透過以後,明早提取保管箱。孫曼參與的行為繼續調查,她的配合會依法記錄,不承諾結果。”
孫曼離開前看向沈予寧:“陳志遠說,聞家己經有真正的女兒,你遲早會停止寄信。我曾經相信人都會在沒有回覆以後放棄。”
沈予寧回答:“我沒有停止,是你們替兩邊製造了停止的證明。”
見證室的門關上,桌上只剩兩份編號連續的調取申請。
聞晚與沈予寧同時拿起筆,在最後一頁補上同一個要求。
查明所有郵件實際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