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變法,我視死如歸》第36章 詐唬,和書生拔劍(1)

作者:小魚兒慢慢游·4個月前

卻說王安石到來之後,故意先用大帽子扣人,不等陳斌呵斥,先是大聲地搞一個謀逆,擅權的大帽子甩在了他的頭上,其實也並不是說給他聽的,而是說給身後這些群眾聽的。

畢竟群眾麼,一時義憤就跟上來了,跟上來之後卻是未必能夠頂用。

這種事和打群架是一樣的道理的,一百個人打群架,真正的核心主力有七八個人就不錯了,更何況這還是跟府衙的衙役在鬧。

當然,也是說給那些衙役們聽的,王安石說的這幾條全是大罪,別管離譜不離譜吧,他們也不清楚元絳現在是什麼情況,都是熟讀律法的,這種堪比謀逆的罪行,如果坐實了,他們這些從犯,最輕的懲罰大機率也是要流兩千裡的。

這又讓他們如何能夠不怕呢?

陳斌自然也慌了:「王,王公,王安石,你休要信口雌黃,我幾時囚禁上官,幾時歐府主,幾時使輒幹他事了?你含血噴人!

王安石,我乃朝廷通判,你帶領刁民攜帶武器來此胡鬧,你現在無官無品無職無差,是要煽動民眾暴亂麼?本通判可以使人去尋張都監率兵來砍了你們!事急從權,先斬後奏!」

王安石繼續朗聲道:「你們幽禁太守,逼迫元太守不得不以頭撞柱,自戕以全清白,分明就是謀逆,現下元太守生死不知,你們又來坑害代行縣務的權江寧知縣,下一步呢?是不是要去拿上元知縣去了?」

這話就沒法接了,罪過也太大了,他們來緝拿王小仙分明是替富弼等幾個丞相出頭,說破大天,這是個貪腐和反貪腐的案子,就算他們是反派,是貪官爪牙吧,可這也只是一個貪腐的案子啊。

貪腐在北宋,本來就不是什麼大事,太祖倒是願意殺貪官,太宗時也就偶爾殺殺,打從真宗開始,貪腐就已經越來越不是個事兒了,他們做了也就做了。

可這跟王小仙的權知縣有個屁的關係啊!

先逼太守自戕,再抓代行縣令,下一步呢?奪權江寧水師,拒長江天險自守,光復南唐麼?這都什麼跟什麼呀!

陳斌心知,王安石這純屬就是在扯淡,真要是寫成奏疏的話,送上去,上邊的宰執們也只會有一種你在侮辱我的智商的感覺。

他也實是不信,元絳會去撞柱自戕的,畢竟這人只是剛烈,不是瘋症,臆症。

然而他不信,可耐不住有人信呀!

王安石這麼咔咔地亂髮大帽子,他身後跟著他出來的那些個衙役怕了啊,全都是從犯流兩千裡的罪過,誰又會不怕呢?

「冤枉啊,王公,我們,我們什麼也沒幹,是聽了都監命令來抓人而已啊,至於什麼太守軟禁,乃至自戕之事,吾等一概不知,小人,小人乃是上元縣李家村村民,世代都是良民啊,哪裡敢有半分從賊的想法?」

從賊兩個字都出來了,明顯這是個被王安石一通胡言亂語就給嚇破膽了的。

氣得陳斌上前狠狠一腳就踢倒了他,破口大罵:「直娘賊,你長點腦子啊!聽他這般的胡謅!元太守現已卸職不是太守了,王安石更是草民一個,弟兄們聽好了,眼下江寧事,是我說了算,弓手何在,給我將這些暴動鬧事的刁民拿下!」

眾衙役面面相覷之際,王安石卻是哈哈大笑,道:「暴民暴動?好!知詔誥王安石今日率義民除賊!」

說罷,王安石卻是滄浪一聲,包括王小仙在內才發現他帶著一把短劍拔了出來。

「武昌軍節度推官王安國在此。」

「秘閣校理王安禮在此。」

「守選進士王安上在此。」

「守選進士王雱在此。」

一眾的王家人居然全都帶著劍,而且居然也全都拔出來了。

應該說王家在整個江寧府來說,確實也都稱得上是數一數二的世族階級的了,不提王安石這個知詔誥,他的幾個兄弟全都是進士及第,雖說都是些不大不小的官,甚至還有的正在守選之中並未授職,可那畢竟也都是官身。

此時一個個的拔出寶劍,悍勇上前,之前又鋪墊了那麼多,元絳這個太守現在是生是死都沒人知道,陳斌這狗東西下令弓手放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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