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回覆來得很快。
“朋友。”
“什麼朋友?”
“你不認識。”
“男的還是女的?”
“重要嗎?”
“對於噪音的來源來說,重要。”
對話方塊又陷入了“對方正在輸入”的反覆橫跳。最終,康樂發來一條語音。
何廷文點開。
康樂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來,帶著一種“我知道你在審我但我偏不讓你審”的挑事:“何叔叔,您不在家,我一個人害怕,叫個朋友過來陪我說說話、吃個零食、看個電影,不違法吧?至於聲音大了點——那是電影的音效,動作片,槍戰的那種。您總不能連我看什麼電影都要管吧?”
何廷文聽完語音,沒有回覆。
他切到物業李經理的對話方塊,發了一條訊息:“李經理。噪音的事我知道了,等我回去處理。”
物業秒回:“好的何書記,您太客氣了,我這就去跟鄰居們解釋。”
何廷文又切回康樂的對話方塊。
他看著那一長串訊息——從“不是咱家”到“誰主張誰舉證”到“欺軟怕硬”——每一條都在宣告立場,每一條都在拒絕認錯,每一條都在把矛頭指向外部。
他突然覺得有點好笑。
這丫頭在物業面前、在鄰居面前、甚至在他面前,都像一隻炸了毛的小刺蝟,把所有的錯都歸咎於“他們欺負我”。
但她在說“誰主張誰舉證”的時候,在說“欺軟怕硬”的時候,在說“看我一個小姑娘好欺負”的時候,其實已經知道自己在理虧的邊緣了。
何廷文把手機放到床頭櫃上,關了燈。
黑暗中,他想起了康樂發來的最後一條語音。不是內容讓他覺得好笑,而是那個語氣——那種“我知道我做錯了但我死也不會承認”的語氣。
和十三年前,一模一樣。
那時候康樂五歲,在他家裡玩,把他書房裡的檔案翻了一地。康平說要打她,她躲在何廷文身後,探出半個腦袋,理直氣壯地說:“不是我翻的,是風吹的。”
書房裡哪來的風。
何廷文在黑暗中笑了。
他拿起手機,找到康樂的對話方塊,發了一條訊息。
“樂樂,把門鎖好。晚安。”
這一次,回覆來得很快。
“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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