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從一枚儲物戒開始》第1075章 傳說中的《救世主》(2)

作者:菲力親王·3個月前

真正的民用紅外攝像機要等到1998年,索尼公司釋出了第一款配備夜視紅外技術的攝像機。

可惜,這種相機後來大部分都被召回了,因為他可以透視泳裝,嘖嘖。

把熱成像技術成像到相片上的技術雖然早就有了,不過用它來透視一幅油畫,需要展示出油畫的底層細節。

這就要求它的解析度比較高,也不知道現在有沒有這種裝置,孫志偉打算找個時間去紐約大學去問一問。

外面,蘇富比的工作人員還沒有走遠,孫志偉就將剛購買的兩幅畫作收進了空間。

他經常不在家,這棟房子裡他從來不放貴重物品。

因為在阿美莉卡的法律中有一個比較奇特的條文叫做“逆權侵佔”(adverse possession)。

意思是沒有經過原來業主的同意,持續佔用了對方土地或者房產,如果超過一定時限後,原來的業主就沒有資格再要回自己的房產或土地了。

這在法律上的說法叫“起訴時限終止”。

後來網路上有個說法,說是隻要佔了房子30天就可以得到房子的所有權,這很明顯是錯誤說法。

這一制度並非允許短期居住後立即獲得所有權,而是要求滿足長期、公開、排他性佔有等嚴格條件。

並且具體時限因州而異,通常遠長於30天。

最短的應該是加州,要求至少佔有五年,其他州可能是十年或者三十年。

有個例子,2008年,加州有個流浪漢叫做迪卡普里奧,他當時搬進了一棟廢棄的房屋。

在居住期間,他對房屋進行翻修和清理並繳納了房產稅。

五年之後,他向當地法院提出要獲得這棟房子,法院最後支援了他的請求,他成為了這個房子的新主人。

當然,這種現象在孫志偉所在的社群是不存在的,因為這裡有社群保安會幫你看著房子。

不然,他每年交那麼多錢給業主協會(HOA)不是白交了麼。

還有一點就是,他這棟房子可不便宜,每年的房產稅可不老少,流浪漢不可能交得起數年的房產稅,自然也就不會將他的房子作為目標。

在紐約生活,流浪漢不可怕,最要注意的卻是不要招惹到當地的黑幫。

有人說,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黑幫麼,事實上,紐約黑幫從來都沒有消失過,他一直在我們周圍。

這是一幅紐約黑幫分佈圖,從這張圖片可以看出,紐約市近半的區域都有黑幫長期活動。

當然,越是富人區越少,曼哈頓島和皇后區只有零散的分佈。

黑幫分佈最密集的區域在布魯克林北部和布朗克斯,他們中大部分都是小幫派,最大的就是紐約的四大黑幫家族了。

他們分別是博南諾家族、甘比諾家族、吉諾維斯家族和盧切斯家族。

其中甘比諾家族的創始人甘比諾就是電影《教父》的原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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