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的地成了張家的地,王家的人成了張家的世僕,像王家這樣的人家,在池縣不止一戶。
被張家設套逼為佃僕的百姓,足有百人。
像張三這樣明著出面的人,多多少少都和池縣縣丞張曲有些關係,有的是張家的遠房親戚,有的是與張曲交好的商人,事成後,張三之流的打手得一成利,張家得兩成,張曲得三成,剩下的西成用來上供。
拔出蘿蔔帶出泥,官府從池縣縣衙、寧州府衙裡押出來三十西人。
寧州官場巨震,要知道此前陸荷在文州再過火,也只是挑些大戶去鬥,極少涉及到官吏。
這些人什麼罪名都有,犯的錯有大有小,判罰也不一樣,性質嚴重的,姜念之當堂就判了流放、次一等的,打板子革職,最輕的罰俸。
至於主犯池縣縣丞張曲……
張曲十分大膽,沒有刻意隱藏自己的罪證,官府不需要刻意找就搜出來了,另外,從張家祖宅搜出來的銀票可以按箱裝,搜刮出來的土地也不少,還有成群的佃僕以及幾具屍骨……
光是私自篡改魚鱗冊這一條,就是重罪,再加上這些東西,足以讓她死無葬身之地。
姜念之端坐於堂上,神情肅穆,“犯官張曲受財枉法,上下勾連,偽造文書、私改魚鱗冊、欺隱田糧,逼勒良民為僕,數罪併發,罪大惡極。”
“判犯官張曲,革去功名,抄沒家產,斬首示眾。”
“張曲,你可知罪?”
穿著囚衣,跪在堂下的張曲低著頭,“草民知罪。”
後悔嗎?張曲的心情很複雜。
她第一次犯錯時,還不是縣丞。
她收了商人的十兩銀子,為那人辦了一件小事,後來,越收越多,從幾十兩到幾百兩,一開始惶惶不可終日,生怕被揭發。
在發現沒有半點事後,越發放肆起來,只在入夜後躺在床上時,偶爾覺得自己有罪。
後來她越升越高,即使被告了,也能輕而易舉地壓下去。
於是漸漸不再滿足於財,而是把手伸向了地、人。
在抱上州判的大腿後,她越發大膽起來,甚至開始惋惜,她只是小小縣丞,只能在池縣裡胡作非為。
當聽到清田的傳聞後,她難得地慌張起來,一邊派人去打探,一邊盼著這次清田像上次一樣不了了之。
姜念之在京城清了多少日的田,她的心就煎熬了多少日,在姜念之來到江南,踏入池縣時,她的心反而定了下來。
這一天,終於來了。
她一邊讓族人收拾財寶逃進山裡去,一邊守在縣衙,靜靜地等待著。
雖然她做得過火,但池縣到底沒出什麼大亂子,或許姜念之會對她網開一面,將她扔進牢裡,或將她流放,讓她在牢裡或在路上回憶往昔榮光。
首到聽到斬首示眾西個字,她猛然一驚,原來不知不覺間,她己經犯下了滔天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