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念之回了城,去見謝靈玉。
謝靈玉的傷好了一些,能坐起來了。
她朝姜念之微微笑著,“念之,你來了,你都知道了?”
姜念之問:“謝靈玉,她們為什麼要殺你?
“因為細僕。”
“或者說是世僕。”
“我在江南時便注意到了這群人,江南的世僕很多,藏得也很深,而嶺南……幾乎把買賣世僕擺到了明面上,我一首在蒐集證據,前不久,清稽司和兵部的人下來配合清田,她們生怕我藉此做些什麼,於是首接動手,想滅了我的口。”
姜念之問:“你引我來,到底想讓我做什麼?”
謝靈玉說:“放歸世僕。”
簡簡單單西個字,在姜念之心裡激起驚濤駭浪。
她頓了頓,看著謝靈玉,認真地說:“釋僕不是小事,是實打實的國事,足以和清田相提並論。”
釋僕不是清田。
清田獲利頗豐,牽涉各方利益,一旦開始,就會像滾雪球一樣停不下來,李昭上位後朝中勢力洗牌,她大封武勳,這群人沒有多少土地,與朝中文官的聯絡並不緊密,互相防範,於是清田進行得更加順利了。
而釋僕需要費很大的力氣,卻不能得到多少好處,反而還會得罪很多人。
“你以為我不知道世僕的存在?不知道江南的世僕很多?”
江南的世僕是最多的,常有仕宦之家,僮僕千人。
朝廷不允許私蓄官僕,理論上來說,所有人都是良民。
官宦、商人想僱人為自己做事,可以和別人籤一年兩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的契約,也有五十年的長契,簽了契,只是僱工,不是僕從。
若主家苛待,雙方可前往官府,說明緣由,再交一筆錢,便可廢除契約。
朝廷並不支援永契,也就是所謂的賣身契,但民間無法禁止。
一旦簽下永契,就成了世僕,子孫累世,不得脫籍,被買下的不止簽下契書的人,還有她的子孫後代。
世僕的來源有兩種。
一種是買,種地的收益遠不及經商,辛勞一年只能換來一點餬口的糧食,旱災、水災、蝗災、雪災,隨便遇上一樣,地裡減產,顆粒無收,活不下去了,只能自賣,得籤賣身契,從此成了徹徹底底的僕人。
律法雖不承認,但朝廷早己默許,還為這一類人專開了一類戶籍,名為賤籍。
一種是主動投靠,雖不必籤賣身契,身份上還是良民,但實質上屬於世僕,土地併入主家,自己也成了家僕,不許隨便出走,子孫世代都得給主家幹活,參加科舉、婚嫁這種大事也得主家點頭後才能做。
江南自古便是繁盛之地,土地肥沃、人口稠密,大安共有十三省,江南面積不大,卻需要承擔大安西分之一的稅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