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和金泰妍傳緋聞後開始爆火》第87章 分歧(2)

作者:半見花開·4個月前

此分成與上述演唱分成平行計算。

分成每半年實際到帳,公司代扣22%個人所得稅(外籍藝人按雙邊稅收協定執行)。

基本就是S人的標準的分成比例,宋昭多了10%創作版權分成,其他公司除了實體專輯分成是五五分成,其他也差不多。

拋開實體專輯和音源部分,看起來很美好,基本64開。

但新人根本拿不到GG,影視的資源,綜藝出場費又低,最重要的就是專輯和音源,而S司拿95%,藝人拿5%。

也就是說,宋昭簽了這份合約,專輯和音源,自作曲能拿到15%,不是自作曲只能拿到5%。

要知道JYP。YG,實體專輯和音源,初始給新人的分成,都是五五分成。

而且自己寫的歌,著作權自動授權給SS這些歌獲得的收益,作為製作人的權益算進藝人收益分成,也就是隻有10%。

宋昭抬起頭,眼神里沒了之前的恭敬,取而代之的是犀利的質疑:

「部長ni這份合約,是針對所有新人的標準模板,還是為我『特別準備』的?」

趙宇哲笑容不變:「這是公司基於多年經驗,為新人solo歌手製定的標準框架,旨在平衡公司與藝人的權益,並保障長期穩定的合作。」

「平衡?」宋昭的手指重重地點在著作權轉讓條款上,「我獨立創作的作品,版權『自動』。『無償』授權。」

「這意味著,《So》和《少年呀》在法律上版權雖然屬於我,但它們未來產生的所有衍生價值——電影OST。GG曲。甚至別人翻唱,主要收益歸公司,這叫平衡?」

法務代表推了推眼鏡,冷靜地開口:「宋昭xi,請理解。公司投入巨資為你打造形象。策劃宣傳。鋪設渠道,讓你的作品獲得最大程度的曝光和市場價值。」

「這份投入和風險,需要相應的權益來保障。版權授權公司,是確保資源高效整合。避免未來運營糾紛的必要安排。許多頂尖的創作型偶像,初期合約也是如此。」

「然後,再看收益。」宋昭沒理會法務的解釋,指向分成條款,「95比5的演唱分成,加上創作分成也才15%。也就是說,一首歌賺100塊,我作為它的創作者兼演唱者,最多拿15塊,公司拿85塊。」

宋昭知道S血,可吸血到這個程度,還真是大開眼界,難怪你培養出來的藝人,火了都要和你打公司跑路。

聲音不禁提高了些,帶著壓抑的怒火和失望:

「部長ni這份合約,完全是把我和其他需要公司從頭到尾包裝。提供歌曲的新人放在同一個模子裡!」

「它沒有體現出對我創作價值的任何基本尊重,只是用極低的買斷價和分成比例,把我的未來鎖死,變成公司穩定的版權資產庫。」

趙宇哲身體前傾,試圖安撫:「宋昭,你的價值公司當然看到。但作為新人,初期的市場風險完全由公司承擔。這份合約是起點,不是終點。未來隨著你知名度的提升,貢獻度的增加,續約時分成比例自然有巨大的上升空間。很多前輩都是這樣走過來的。」

「用未來畫餅,來壓低現在的價值?」宋昭搖了搖頭,語氣堅決,「我不接受這樣的起點。」

「公司對我的培訓只有3個月,不要用這一套說法試圖說服我。」

如果公司把我和公司培訓5。6年,只會唱跳的人一樣看待,那麼在S道對我來說就失去了核心意義。」

趙宇哲臉色不變,合約著作權的確玩了文字遊戲,但你沒看出來,那就是你笨,簽了後你就沒有說話的餘地。

看出來了,那就在談,他笑著道:

「宋昭xi的情況有些特殊,分成我們可以再商量商量。」

「說說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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