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漢東博弈,能源系的反擊》第124章 我就拿法條來說事(2)

作者:七尾不耐糖·2個月前

完全忽略了基本的法理邏輯,陷入了“唯維穩論”的誤區。

只重結果、不重程式,只看眼前、不看長遠,硬生生把本該企業承擔的責任,放到了政府這邊。

這一刻,強勢霸道的李達康,第一次在自己主持的會議上,被人逐條駁斥、有理有據逼到無言以對。

但李達康終究是深耕官場多年的老領導。

他迅速調整心態,壓下心頭怒火,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頻率明顯比剛才快。

“吳市長,你講的法理、邏輯、規則,我認可,沒有任何問題。”

“但我們做政務工作、基層治理,不能只講書本法條,還要講現實大局、講社會穩定。”

“現在的現實情況是,上千工人情緒激動、輿情持續發酵、群體性風險居高不下。”

“大風廠的火,己經起來了,還有不少的群眾躺在醫院呢。”

“現在事態緊急,省委要求我們京州市委要求立馬解決大風廠職工的安置問題,解決人民群眾的吃飯問題。”

“除了躺在醫院的,大風廠的不少工人就在廠區裡住著,一天不解決就多一天的風險。”

“你跟我說法律、說股權、說合同,大風廠的工人認這個嗎?陳岩石認這個嗎?”

李達康在這裡偷偷點了一下吳雄飛,讓他知道大風廠後面站著陳岩石呢。

而陳岩石跟沙瑞金的關係在那裡,希望吳雄飛能識趣。

可惜吳雄飛完全不管這些,“這不是誰認不認的問題,是程式問題,法律問題,責任問題。”

李達康終於拍了桌子,眼睛死死的盯著吳雄飛。

“司法追償、企業追責、資產處置都需要時間。”

“流程漫長、週期不定,工人等不起、維穩大局拖不起。”

“省委沙書記剛剛到任,明確要求我們京州市委即刻處置。”

“你跟我說這些法律條文有什麼用?一一六的火,不僅是在大風廠燒起來,還燒到了省委,燒到了全國!!”

只不過,現在的吳雄飛,不是以前的背景市長了。

“正因為事態緊急,才要找到正確的解決路徑。”

吳雄飛毫不退讓,“山水集團作為控股股東,如果拒絕履行安置義務,政府有權介入,但不是用政府的錢去填。”

“我們可以依法採取措施:凍結山水集團在光明峰專案上的土地資產,提前處置變現。”

“責令山水集團限期履行安置義務,逾期不履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全都是合規合法的路徑。”

聽到這話,李達康看向吳雄飛的眼神都變了。

動山水集團,你不知道山水集團後面的人是誰嗎?

以祁同偉為代表的漢大bang,還有趙瑞龍,那可是趙立春的獨子,你吳雄飛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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