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澤清長看著義光的面色,猶豫了一番,還是繼續說道:
“而且,檢地之事,還好辦,但主公尤您下達的那道關於‘領地治理權’的法令。卻著實讓臣擔憂……”
提到這道法令,大廣間內的空氣似乎都凝滯了片刻。
“哼,他們怕不是在暗地裡罵我吧!”
義光冷哼一聲,那雙如虎狼一般攝人的眼眸中,爆發出一股駭人的精光。
他面色陰沉的望向外面的風雪,冷哼道::“軍政分離,此策關係到本家的武運,他們再有意見,也只能給本家憋在肚子裡!”
“誰敢明著反對,本殿的刀,正好缺幾個祭旗的腦袋!”
山名義光所推行的這套軍政分離的領地統御體系。
在當時的日本戰國,絕對是驚世駭俗的創舉,甚至可以說是在掘那些封建領主們的祖墳。
在日本傳統的武家社會中,大名將土地分封給家臣(知行地),家臣在這塊土地上就擁有絕對的權利。
他們自己收稅、自己練兵、自己制定法律,儼然就是一個個小國中之國。
這種制度,導致了很多大名對地方的控制力極弱。
但義光卻強行推行了“軍政分離”的半封建制度。
他規定,所有分封給家臣和豪族的領地,其“治理權”統統收歸山名家奉行所!
奉行所會首接派遣代官和稅吏進入這些知行地,負責收稅、治安和民政。
而到了年底秋收,奉行所會根據賬冊,將屬於分封給該家臣石高份額的產出(如糧食和錢帛)統一發放給他們。
若遇上豐年,產出超過了家臣的石高份額,多餘的“盈餘”全部歸公,充入山名家金庫。
但若遇上災年,產出不足,則由山名家的官方糧倉予以補足,保證分封家臣的收益不受損。
同時,家臣只保留對自己首屬家臣的人事任免權。
他們可以按照爵位,領有一定的私兵。
比如作為山名家分封第一級的侍大將,其可以領有250人的私兵,和一支30人的家臣武士團。
而山名家徵召這些家臣時,則依照其石高,規定帶兵數量和出陣的義務。
領主在自己領地內,擁有司法豁免權和處死冒犯自己的領民等權利,但平時無權干涉奉行官對領地內的民生與稅收的管理。
這種制度,實際上是將那些家臣和豪族,從高高在上的領主,變成了一個個領著山名家固定薪水的分封諸侯!
而這種政策,能極大限制了軍政寡頭的誕生土壤。
山名家的家臣團成員,很多人的出身地位都太低。
他們沒有享受過那種在領地內為所欲為的感覺,對這條政策倒是沒多大感覺。
但這對於底下那些當慣了土皇帝的國人眾而言,對於這種事自然就無法忍受了,自然是怨聲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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