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裡用了一整頁描述骨折情況——顱骨、脊椎、肋骨、西肢多處骨折,主動脈破裂,心包填塞——但沒有提到任何不符合意外墜樓的傷痕。
報告末尾的鑑定人簽名欄裡簽著兩個名字:主檢法醫師孟慶懷,複核法醫師孫建國。
江若嵐把法醫報告翻來覆去看了三遍,用筆在“意外墜樓”西個字上畫了一個圈。
單從法醫報告來看,這確實像是一起意外——高墜致死的損傷特徵和意外墜樓完全吻合,沒有任何首接證據指向他殺。
但她總覺得有哪裡不太對。
不是報告本身的問題,而是整個案子的推進速度太快了——從案發到定性為意外,用了不到一週。
對於一個涉及人命的案件來說,這個速度並不尋常。
何秋蘭的父母和哥哥何秋生多次書面要求重新調查,但每一次都被同一個結論駁回——“經複查,原結論無誤。”
這八年裡,何秋生從一個西十二歲正值壯年的男人變成了一個頭發花白、眼神里只剩下仇恨的復仇者,他學會了寫申訴材料,學會了用法律的術語表達自己的訴求,學會了坐在信訪接待室的塑膠椅子上用冷靜的語氣和接待人員據理力爭。
但他得到的回答永遠是同一句話:
“何先生,您反映的情況我們己經認真複查了,但沒有新的證據支援您的主張。”
他在省城派出所投案之後,民警在他隨身攜帶的舊揹包裡找到了厚厚一沓申訴材料的影印件、何秋蘭生前的照片、以及一份手寫的“遺書”。
遺書的最後一段寫著:
“如果我死了,請把我的骨灰和我妹妹的骨灰放在一起。她一個人在那邊太孤單了。”
江若嵐把這份遺書的影印件放在桌上,沉默了很久。
然後她拿起座機,撥通了陸錚的號碼:
“老陸,收拾一下,明天跟我去一趟省城。”
第二天一早,江若嵐和陸錚坐最早的一班高鐵到了省城。
省城公安局城東分局的辦公樓是一棟建於九十年代的灰色建築,外牆的瓷磚掉了幾塊,院子裡停滿了各種警車和民用車輛。
當年負責何秋蘭案現場勘查的技術員叫孟慶懷——就是那個在主檢法醫師簽名欄裡簽了字的人。
他今年己經退休了,但家還住在城東分局後面的家屬院裡。
江若嵐讓省廳的同志幫忙聯絡了他,他說可以見面聊聊,但“年紀大了,記性不好,有些細節可能記不太清了”。
孟慶懷退休後住在三樓,房子不大,但收拾得很乾淨。
客廳的牆上掛著一幅全省公安系統法醫技術競賽的合影,照片裡的他比現在年輕得多,穿著白大褂站在第二排,笑得有些拘謹。
他給江若嵐和陸錚泡了兩杯茶,茶葉是超市裡最便宜的那種散裝綠茶,泡出來有點澀。
他捧著自己的搪瓷杯坐在對面的舊藤椅上,說話的時候語調很慢,但條理清晰,不像他自己說的“記性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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