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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我剛走出公寓大門,就又看見了她。
宋清雪站在街對面的路燈底下,還是那件呢子外套,手裡多了一個紙袋。
看見我出來,她整個人挺直了一點,但沒有走過來,只是站在那兒,像第一天上學的小孩,不確定該不該進教室。
我收回目光,轉身拐進了公寓後門的小路。
之後每一天,她都來。
有時候在公寓門口,有時候在公司樓下。
手裡的東西換著花樣,一條圍巾,一件大衣,一盒她不知道從哪裡買到的中式點心。
她站在風裡,鼻尖凍得通紅,把東西往我面前遞。
我不接,她就放在門口的臺階上。那些東西整整齊齊地碼在那兒,像一個沉默的展覽。
我從沒有拿過。
圍巾疊在臺階上落了霜,第二天溼透了,顏色深了一塊。
第七天,我把樓下的柳嫣然叫過來。
“以後她送的東西直接處理掉,”我把鑰匙遞給她,“不用告訴我。”
柳嫣然是我在德國的下屬,幫我跟了三個月的專案,做事利落,話不多。
她看了一眼窗外那個站在風裡的人,沒多問,接過鑰匙點了點頭。
“全部扔嗎?”
“全部。”
宋清雪站在馬路對面看見了,往前邁了一步,又停住了。
她看著那些東西被塞進垃圾袋,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但最終沒有開口。
第十天傍晚,我接到移民局的電話。
宋清雪的簽證過期了。
她被扣在機場的遣返審查室,身上的錢全買了那些圍巾和大衣,連罰款都交不起。
更不用說回國的機票。
我掛掉電話,在窗邊站了很久。
柏林的夜色沉得很快,施普雷河上的燈光一盞一盞亮起來。
我穿上大衣,出門打了輛車。
她縮在審查室角落的塑膠椅上,外套皺巴巴的,頭髮黏在額角,眼睛腫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