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宋清雪決定說到做到。
那天打完那通電話,她回到家,把衣櫃裡沈從風送的東西一件一件翻了出來。
一條領帶,一雙球鞋,一瓶男士香水——香水還沒拆封,沈從風送的時候說,是你喜歡的味道。
她站在衣櫃前想了想,發現自己根本不記得自己跟他說過喜歡什麼味道。
那些她隨手接過的東西,每一件都是籌碼。
她把箱子搬下樓,打了一輛車去到沈從風的公寓。
沈從風開門的時候先看見她,臉上瞬間堆滿了笑。
然後才看見她腳邊的箱子,笑容沒來得及收,掛在臉上,像一幅畫歪了一角。
“清雪,你......這什麼意思?”
“你的東西,我全還你了。”
沈從風低頭看了看箱子,又抬頭看她。
他臉上那種笑容還在,但眼神變了,像是一層糖衣化了,露出底下一點青灰色的東西。
“因為你暗中使的那些手段。”
宋清雪說,聲音很穩,像在唸一份庭審筆錄:“我和認識了二十年的人離婚了。”
沈從風沉默了幾秒,然後終於笑了,像終於等到機會的興奮。
“別難過,那該過去的都會過去。以後我陪你就好了,他不要你,我要你!”
她看著他眼睛裡的光,忽然覺得噁心。
那種噁心像是一面從來沒擦過的鏡子忽然被抹乾淨了,照出她從前所有的愚蠢。
“用不著了,以後不要再來找我。”
沈從風慌了,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力氣很大,比三個月前在商場裡假裝摔倒的時候大了十倍。
他的手指箍在她的腕骨上,骨節發白,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帶著一股她從來沒聽過的狠勁:“你說過我是第一個讓你心動的人!你現在不認了?”
她甩了一下沒甩開,往後退了兩步,背撞在樓道的牆上。
她看著沈從風的臉,這張臉她曾經覺得新鮮,覺得好看。
現在這張臉近在咫尺,她才看清他嘴角的笑是歪的,眼裡的光是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