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如此洶湧的輿情。
HD區法院不敢怠慢,很快抽調了精兵強將成立專案組,對範小胖工作室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6月11日,也就是範小胖工作室提交訴訟材料僅僅三天。
HD區法院就宣佈,範小胖工作室提交的舉證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正式立案。
並向材料中的20個被告人,送達起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
更關鍵的是,法院立案的不僅僅是民事誹謗,而且根據範小胖工作室提交的證據材料,部分認可了刑事自訴案件。
對其中的15個造謠誹謗抹黑比較嚴重的被告人除了民事誹謗立案以外,還符合刑事自訴案件條件,受理了網路誹謗刑事追責立案。
也就是說,這15個人如果真的官司打輸了的話,除了民事賠償以外,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面臨牢獄之災。
這個公告一齣,立刻彷彿在輿論上投下了一個炸彈。
記者們瘋了,網友們更瘋了,網際網路上關於這個案件的討論立刻升級再升級,熱度可謂是爆炸。
這可是2007年,大家習慣了在網際網路上毫無顧忌的發洩,隨意的指東罵西,個個都是英勇無敵的鍵盤俠。
雖然在2000年的時候,發生過首個明星網際網路誹謗案件:臧天朔起訴網蛙、網易“歌壇十大丑星案,並贏得了官司勝利。
但那次法院的判決結果也就是認定兩個網站構成名譽侵權:賠償臧天朔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經濟損失1500元;責令網站撤下全部侵權榜單、公開致歉消除影響。
僅此而已。
對於在這個案件中涉及到的個人更是沒有絲毫影響。
現在範小胖不僅要追究多達20多個人的民事責任,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竟然得到了法院的支援,對多達15人同時進行刑事立案。
這還得了,這可真是國內破天荒的第一回。
可以說如果刑事案件成立,這些人當中真的被判了刑事罪名,必定會改變網際網路的網路環境,網路造謠誹謗行為必定會大大減少。
網路上,所有論壇上和貼吧上,到處都可以看到關於網路造謠誹謗構不構成犯罪、該不該坐牢的討論。
正方和反方都有大量的支持者,誰也說服不了誰,大家吵得不可開交。
到了晚上,各種報紙上架,也都紛紛在重要版面報道這一案件,並邀請法律專家、教授、律師、名人對這個案件討論分析。
和網際網路上吵得不可開交不同,各大報紙上的觀點幾乎是一邊倒。
認為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的前提是不能傷害別人,更不能違法犯罪。
對HD區法院根據證材料,對一般違法的被告人進行民事立案,對情況嚴重涉嫌犯罪的被告人,既追究民事責任,又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紛紛予以肯定。
這個新聞一齣,還造成了一個結果,就是很多之前在網上肆意攻擊抹黑其他人的網民,他們一方面在網上發表反對意見,私下裡卻是都悄悄的開始火速刪帖,將以前的不當言論毀屍滅跡。
其實不止是一般的民眾,就連很多網際網路公司、影視公司也都對此次案件高度關注,紛紛評估自己以往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犯罪,對於之前一些過火的言論和帖子,趕緊想辦法撤除。
還有影視明星們,特別是那些到了一定層次的女明星,也同樣高度關注,因為她們往往是網際網路造謠誹謗最普遍的受害者,但也往往扮演著施暴者的角色。
特別是四旦雙冰中的其他幾位,包括勉強掛車尾的林紫薇,更是對此事又愛又恨,而且是恨大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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